裕同科技(0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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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征求多数董事意见后提名任免,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 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责由董事会秘书及其办事机构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
裕同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 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工作组成员由董事 长和公司人事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工作组可以聘请外部专业 人士提供专业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
裕同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2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公司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裕同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10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1 | | | 第一节 | 股东 11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4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8 | | | 第一节 | 董事 2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0 | | | 第一节 | 监事 41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
裕同科技: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2023-12-04 11:44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9);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1、2023-004、2023-005、2023-008、2023-024、2023-030、2023- 034、2023-046、2023-052、2023-056、2023-060),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裕同科技: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2023-12-04 11:44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 于 | 3 | 本公司 | 深圳云创文化科 | RMB | 100% | 79.47% | 10,000.00 | 0.98% | 10,000.00 | - | 10,000.00 | - | 本公司提 | 不超过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供担保 | 五年 | | | | 4 | 本公司 | 贵州裕同包装科 | RMB | 80% | 77.3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裕同科技: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3-11-03 09:41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 48.84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 不超过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2022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7)。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 ...
裕同科技(00283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裕同包装科技营业收入为44.41亿,同比下降6.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4亿,同比增长3.50%[5] - 公司负债中长期借款减少39.09%[8] - 财务费用减少66.55%,投资收益增加32.02%[8]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87.59亿元,较上期有所增加[21] - 净利润达到101.11亿元,较上期略有下降[23] 股东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前十名股东中,吴兰兰持股比例最高,为48.00%[9] - 前十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40%[9]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持股数量为14,213,553股,持股比例为1.53%[13] 子公司情况 -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仁禾智能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仁禾博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51%股权[15] -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君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裕同(潍坊)印刷有限公司51%股权[1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较上年同期增长47.79%[5] - 2023年第三季度,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9亿元,较上期增长47.9%[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9.4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03.62亿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9亿元,主要由于支付投资款项较多[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4亿元,主要由于偿还债务支付较多[25]
裕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0 10:07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 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现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12 个月, 即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刘宗 柳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 ...
裕同科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2023-10-20 10:07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 判断,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 益,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表决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形成持 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到期的基础 上延长 12 个月,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