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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 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富森美(0028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富森 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 ...
富森美(0028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下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成 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 ...
富森美(00281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公司应当提高 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 ...
富森美(0028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富森美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
富森美(0028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被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
富森美(00281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需及时报告相关信息[3]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比超10%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超千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百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特殊处理[7] - 诉讼涉案超千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 连续十二个月诉讼仲裁累计达特定标准需报告[9]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知悉信息后立即联系董秘,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4]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审核披露[15] - 书面报送材料含事项原因、协议等[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质量[17]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7] - 公司人员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报告义务人员[18]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规定办理,冲突时依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富森美(0028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2025年8月 )
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 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 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 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
富森美(0028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 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 ...
富森美(0028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特定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3][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3]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6]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6]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7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