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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0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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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1-26 12:43
关联交易数据 - 2025年预计向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企业销售中药材等不超600万元[2] - 2024年截至披露日向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企业销售149.89万元[6] - 2023 - 2024年向红云制药销售2791.72万元,预计5000万元[8] - 2023 - 2024年向刘琼女士销售149.89万元,预计500万元[8] - 2023 - 2024年向自云山销售1486.92万元,预计15000万元[8] - 2023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及服务实际4428.53万元,预计20500万元[8] - 2023 - 2024年向红云制药采购17812.97万元,预计50000万元[8] - 2023 - 2024年向日云山采购31979.59万元,预计68000万元[8] - 2023 - 2024年向国鹤药业采购86.64万元,预计500万元[8] - 2023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小计49879.20万元,预计118500万元[8] 决策流程 - 独立董事会议认可2025年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4] - 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1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15] - 备查文件含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15] - 备查文件含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15]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18]
一心堂: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6 12:43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54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 ...
一心堂: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11-26 12:4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 26 日 | ੜ | | --- | | 第一章总则 | | --- | | 第二章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 | | 第三章主要职责 . | |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 | | 第五章附则 6 | l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明确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依据 ...
一心堂: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26 12:43
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发生的一般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的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做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18]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1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23]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或指定地方[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7] - 提案人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由提案人等做提案说明[3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3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 公司董事会需将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及影响向股东会说明,若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应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3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41]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股东有权自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章程,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5]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执行法律、章程及深交所规定[45]
一心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1-26 12:4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 董事等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8] - 股权结构重要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等属内幕信息[9]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5] - 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填档案并分阶段送达[18] 信息报送 - 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特定情况可同表登记[21]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深交所[21]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保密,控制知情者范围[23][24]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4]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被处罚或赔偿[26]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并追究责任[27][28] 制度修改 - 制度在法规等修改或董事会决定时需修改[30][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31]
一心堂: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1-26 12:4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11 月 26 日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及一般原则 | 2 | | 第三章 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与初审 | 3 | |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审议与批准 | 4 | | 第五章 对外担保合同的签订 | 5 | | 第六章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 | 6 | | 第七章 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 | 7 | | 第八章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 7 | | 第九章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 8 | | 第十章 法律责任 | 8 | | 第十一章 附则 | 8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 ...
一心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1-26 12:4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 26 日 | | | | 第一章总 则…………………………………………………………………………………………………………………………………………………………………………………………………………………………………………………………………………………………………………… 2 | | --- | | 第二章人员组成. | | 第三章职责权限. |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 第五章议事规则 | | 第六章 会议记录 | | 第七章 附 则 |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 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一心堂: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1-26 12:43
授信与担保 - 2025年度公司担保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13.68亿元,本草堂担保下属子公司0.7亿元[2] - 多家子公司向不同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如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向浦发昆明分行申请5000万元等[4][6] - 综合授信含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额度内循环使用[3] - 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内法律文件,责任公司承担[11]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子公司资产情况 - 2024年9月30日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资产总额10.377054177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5.55%[13] - 2024年9月30日海南鸿翔一心堂资产总额8.017008369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7.37%[13] - 2024年9月30日广西鸿翔一心堂资产总额8.2868529979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0.70%[16] - 2024年9月30日山西鸿翔一心堂资产总额9.4217057910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52%[16] - 四川一心堂2023年底资产总额16.93亿元,2024年9月底为19.56亿元[17] - 贵州鸿翔一心堂2023年底资产总额5.49亿元,2024年9月底为5.93亿元[17] - 四川本草堂药业2023年底资产总额12.29亿元,2024年9月底为13.84亿元[17]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等多家子公司100%股权[13] - 公司持有四川本草堂药业56%股权[17] - 四川本草堂药业持有绵阳本草堂药业55%股权[19] - 四川本草堂药业持有广安昌宇药业100%股权[21] - 四川本草堂药业持有四川一心堂医药供应链管理61.29%股权[27] 担保相关数据 -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17.3亿元,银行实际审批额度13.6亿元[2] -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14.527451亿元[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40155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7%[2] 其他 -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担保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2]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少数股东以少数股权提供反担保,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1]
一心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1-26 12:4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11 月 26 日 | | 第一章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的储存 | 3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的使用 | 5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管理 11 |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披露 12 | | | 第六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12 | | | 第七章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及责任追究 13 | | | 第八章 | 附 则 15 |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一心堂: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11-26 12:4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 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证监会认可资格证书[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提议[18] - 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9]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独立董事职权 - 1/2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21] - 特定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25] - 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成员为非高管董事[28]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7]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7]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并明确条件[29] - 公司可取消或收回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当年津贴[30]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并办公告事宜[32]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32]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3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