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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心堂一心堂(SZ:002727)2024-11-26 12:4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 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证监会认可资格证书[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提议[18] - 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9]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独立董事职权 - 1/2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21] - 特定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25] - 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成员为非高管董事[28]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7]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7]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并明确条件[29] - 公司可取消或收回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当年津贴[30]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并办公告事宜[32]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32]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3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