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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利益,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接受或赠予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
捷顺科技(002609) -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 益化。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规划;总经理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 与监控。 (五)年度借款总额、担保方式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 (六)债权债务重组、资产置换。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五条 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有权签订标的额在5,000,000元以下的购买合同和标的额在5 0,000,000元以下的销售合同; (二)标的额超过5,000,000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50,000,000元的销售合同,公 司总经理应报告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权限审批程序,在董事长审 批权限范围内的,经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 1 (一)重大 ...
捷顺科技(00260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
捷顺科技(0026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管理透明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保证信息披露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 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二章 信息披露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 ...
捷顺科技(002609)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要报 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证券投资部 负 ...
捷顺科技(0026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 ...
捷顺科技(00260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
捷顺科技(0026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捷顺科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 ...
捷顺科技(0026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zse.cn) 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捷顺科技(0026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