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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0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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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闫冬旗下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ETF三季报最新持仓,重仓万华化学
搜狐财经· 2025-10-27 15:58
基金业绩表现 - 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ETF近1年净值增长率为20.09% [1] 投资组合变动 - 前十大重仓股新增天赐材料,持仓2012.06万股,市值7.68亿元 [1] - 前十大重仓股新增金发科技,持仓3164.77万股,市值6.64亿元 [1] - 大幅增持万华化学2550.77万股,使其成为第一大重仓股,持仓2823.49万股,市值18.8亿元,增仓幅度935.31% [1] - 大幅增持盐湖股份,持仓5561.54万股,市值11.6亿元,增仓幅度937.21% [1] - 大幅增持巨化股份,持仓2026.7万股,市值8.11亿元,增仓幅度937.15% [1] - 大幅增持藏格矿业,持仓1176.01万股,市值6.86亿元,增仓幅度934.67% [1] - 大幅增持华鲁恒升,持仓2228.05万股,市值5.93亿元,增仓幅度935.53% [1] - 大幅增持宝丰能源,持仓3298.71万股,市值5.87亿元,增仓幅度935.77% [1] - 大幅增持恒力石化,持仓3168.38万股,市值5.43亿元,增仓幅度936.43% [1] - 大幅增持云天化,持仓1917.77万股,市值5.14亿元,增仓幅度938.2% [1] - 卫星化学退出前十大重仓股 [1] - 龙佰集团退出前十大重仓股 [1] 相关ETF表现 - A50ETF近五日上涨4.83% [3] - A50ETF最新份额为23.5亿份,较上期减少3120.0万份 [3] - A50ETF主力资金净流入1606.7万元 [3]
龙佰集团(002601.SZ):前三季净利润16.74亿元 同比下降34.68%
格隆汇APP· 2025-10-27 13:02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4.36亿元,同比下降6.86% [1]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4亿元,同比下降34.68% [1] - 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18亿元,同比下降35.97% [1]
龙佰集团(002601)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1:34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周一)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 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
龙佰集团(002601)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1:33
会议情况 - 龙佰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9位董事均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续聘事务所等多项议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6][7][8] - 审议通过修订或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0] - 审议通过对子公司增资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4][15]
龙佰集团(002601)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10-27 11:33
业绩数据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6.7445284092亿元[1] - 2025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净利润16.0737085289亿元[1] 利润分配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5.7236269958亿元[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共派2.370800756亿元[2] 股本情况 - 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23.86293256亿股[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344.73万股[2] -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4.52万股[2]
龙佰集团:股东谭瑞清质押延期0.29%公司股份
国际金融报· 2025-10-27 11:05
龙佰集团公告,公司股东谭瑞清质押延期0.29%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700万股。此次质押延期后,谭 瑞清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3.55%,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此外,谭瑞清还解除质押了100万股 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0.51%,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
龙佰集团(00260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1: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1.0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71%[7]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5.6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94.3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8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68%[7] - 营业总收入为194.51亿元,同比下降6.9%[26] - 净利润为16.83亿元,同比下降34.2%[2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4亿元,同比下降34.7%[28]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同比下降66.1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2%,同比下降3.61个百分点[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1元,同比下降34.3%[2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营业成本为151.03亿元,同比下降0.9%[26] - 销售费用为2.84亿元,同比下降26.1%[27] - 研发费用为8.48亿元,同比下降3.3%[27]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为3.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6.81%[14] - 所得税费用为3.68亿元,同比下降36.8%[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39亿元,同比下降2.1%[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026亿元,较上期的3.511亿元增长71.7%[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6.848亿元,较上期的14.290亿元增长17.9%[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21亿元,与上期的-10.779亿元基本持平[3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13.645亿元,较上期的12.589亿元增长8.4%[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5.389亿元,较上期的180.580亿元增长2.7%[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97.015亿元,较上期的189.466亿元增长4.0%[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27亿元,较上期的-8.886亿元净流出扩大30.8%[3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02.599亿元,较上期的83.843亿元增长22.4%[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651亿元,较期初的26.994亿元增长13.5%[31]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640.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3.25%[8]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4.8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10%[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0.33亿元,较期初83.99亿元减少16.3%[2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34.80亿元,较期初35.53亿元减少2.1%[2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为78.54亿元,较期初77.37亿元增加1.5%[2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为640.49亿元,较期初662.01亿元减少3.3%[21][2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90.15亿元,较期初93.68亿元减少3.8%[2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为118.70亿元,较期初92.13亿元增加28.8%[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1.60亿元,较期初增长1.4%[24] 股东与股权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6,185户[17] - 控股股东许冉持股比例为20.95%,持股数量为5亿股,其中37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 - 股东许冉所持股份中有228,13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7] - 股东谭瑞清持股比例为8.27%,持股数量为197,384,705股,其中84,76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32]
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减持信息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13]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交易申报 - 高管及其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应在行为发生次一交易日向董事会申报[15] 身份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5]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8]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 董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8] 股份锁定与解锁 - 董高离任并申报个人信息后,中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起6个月内锁定其所持及新增公司股份,到期后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18] 特殊锁定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高,中结算深圳分公司可根据要求锁定其名下公司股份[19] 限售申请 - 公司因特定情形对董高股份转让作出限制条件的,应向深交所申请并由中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9] 解除限售 - 董高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5]
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提案提交主体 - 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可直接提交提案[4] - 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交提案[4] 提案内容要求 - 收购或出售资产类提案说明成交价格及依据,资产需评估[7] - 对外担保类提案包含被担保人及债务情况[11] - 对外投资类提案涉及投资协议主体等情况[14] - 关联交易类提案介绍关联方等信息[23] 提案附件要求 - 收购或出售资产类提案附件含审计等报告[9] - 对外担保类提案附件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等[12] - 对外投资类提案附件包含尽职调查报告等[21] - 关联交易类提案附件有协议等[26] 提案审议流程 - 收购或出售资产报告经签署意见后提交审议[10] - 关联交易提案申请报告经签署意见后提交审议[27] -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按时间要求送交[29]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10日发出,临时提前5日[30] - 部分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公告与保密 - 提案内容调整后按最终公告执行决议[30] - 决议公告前做好提案保密及知情人登记[31] 办法相关 - 办法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3][34] - 提案申请表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编号[37]
龙佰集团(0026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审计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10] 审计人员与聘期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4] 选聘与审批 -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聘请议案,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8] 文件保存与通知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解聘或不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8] 更换事务所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公司在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十个工作日前向河南证监局书面报备[19] - 拟改聘时,股东会决议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等多项内容[20]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5]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25]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