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002455)

搜索文档
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 回程序;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
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百川高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 ...
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1: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 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同时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依法 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 评议,对公司的资金运作、资产利用情况及其他财务运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保 证公司资产的真实和完整。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董事会审 ...
百川股份(0024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公司为自身债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经理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
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 ...
百川股份(0024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 1 名代表主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百川股份(00245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基金投资、 期货交易、房地产投资等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其他投资行为。 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 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 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原则: 以下情 ...
百川股份(00245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 ...
百川股份(00245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信息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有关未公开信息的,须将报送的 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程序要求登记在案备查。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