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

搜索文档
康盛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895万元,同比增加723.68%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7 13:3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1.83亿元,同比增加3.3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95万元,同比增加723.68% [1] - 基本每股收益0.0079元,同比增加690% [1]
康盛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13:09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与表决 [2] 审议事项 - 提案1.00至3.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提案1.0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11] - 提案4.00为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候选人包括王亚骏、都巍、高博、胡明珠 [11][3] - 提案5.00为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3人),候选人包括张敏、姚以林、刘国清,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3][11]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股东所拥选举票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应选人数,投票总数不得超过拥有选举票数 [3][6] - 中小股东(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在决议公告中列示 [3] 会议登记方式 - 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以2025年9月15日17:00前送达为准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及授权文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 [4] - 登记联系人为证券事务部胡明珠、王佳雯,联系电话0571-64837208,传真0571-64836953 [4] 网络投票操作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代码为362418,投票简称为"康盛投票" [6]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操作 [9]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9]
康盛股份(0024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专项制度。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第二条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严格限制其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 ...
康盛股份(0024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效 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股东依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公司股东会,应按《公司章程》、本 规则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通知或公告的办法履行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议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股东会依照议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 第五条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 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 ...
康盛股份(0024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上市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或者更换两名及 以上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 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 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 ...
康盛股份(0024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规范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
康盛股份(00241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存托凭证等权益性凭证)以及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并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 权。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 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 ...
康盛股份(002418)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7 13:04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
康盛股份(0024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包括一名 专业会计人士),其他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当为会计 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 料准备及决议执行等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康盛股份(0024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 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规则 第一节 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