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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 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 理)职责,将"尊重人权、促进就业、绿色发展"三大核心理念融入企业战略 与日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 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 ...
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 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名;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
格林美(00234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4 08:30
审计管理 - 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加强治理[2] - 审计委员会提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评估能力[3] - 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3] 审计流程 - 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3] - 分别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3][4] 审核决策 -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改聘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后提交董事会决议[5]
格林美(00234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A股年度报告、H股年度报告和H股年度业绩公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A股中期报告、H股半年度业绩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A股季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定期报告相关规定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可投反对或弃权票[15]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向深交所报送并提交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等文件[18] - 公司需认真对待证券监管部门对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按期回复问询[18] 临时报告相关规定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应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重大事项需及时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提供担保除外)[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提供担保除外)[2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26][27] 其他规定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需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3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7]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9]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2]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3] - 公司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4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情况[41] - 公司各部门等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43] -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书面报告重大信息,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后书面[44]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审计并提交财务资料[46]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提供编制定期报告基础资料[46]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46]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部完成[47]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4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50]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0] - 公司相关人员对接触到的应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 - 本办法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5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
格林美(00234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4 08:30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认定为重大[6] - 经审计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认定为重大[6] - 监管责令改正以前年度财报差错认定为重大[6] 业绩预告 - 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应在1个月内预告[9]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报预告[9]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报预告[9]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应1个月内预告[9] - 期末净资产为负应1个月内预告[9]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年应1个月内预告[9] 业绩披露 - 预计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大或方向不一致需披露情况[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特定情形应披露业绩快报[12] - 预计业绩与已披露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需修正[12] 年报信息处理 - 年报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补充更正[12] - 其他年报信息问题由内审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3] 责任追究 - 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3] - 特定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3]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多样[16] - 季度、半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7]
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公司内部控制,明确内部控制规范,切实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组 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 ...
格林美(00234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4 08:30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5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 采购等合同金额占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3] - 销售等合同金额占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3] 重大事项关注标准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2] 报告义务人及流程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等[4]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制定规定并指定专人上报[5] - 应报告重大事项包括董事会决议等多种情况[7]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10] - 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在知悉当日通告董秘并报送书面文件[15] 责任与制度管理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0]
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战略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委员提名方式 - 董事长提名、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提前5日通知[9] 表决规则 - 委员一票表决权,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4]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委员回避,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方式与记录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参会委员签名[14] - 会议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2] 细则相关 - 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H股上市日起生效[16]
格林美(0023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4 08:30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 工作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和互动沟通原则[4]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4]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5][6]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0]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应披露信息,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正式披露[12] 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其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11] - 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职责[15] 说明会召开情形 - 现金分红未达标等情形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0] 违规限制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出现违规情形[10] 来访接待与档案管理 - 指定专人接待现场来访投资者,建立完备档案制度,可创建数据库[11] - 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1] 指定媒体 - 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2] 办法生效与修订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27]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格林美(002340) -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08:30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 利益冲突规定 - 持有竞争或有业务往来公司权益低于5%除外[6] - 防范利益冲突包括多方面安排[9] 管理与申报 - 审计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10] - 按不同情况规定申报时间[10][11] 审查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审查一次[12] - 违规视情节处分或追责[12]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