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德(0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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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监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0:21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27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玉红 女士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 5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10:18
第一章 总则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全聚德:董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0:18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26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 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吴金梅董 事长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 1,542,367 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08,463,955 股变更为 306,921,588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846.3955 万元变 更为 3069 ...
全聚德: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3-12-25 10:18
公司决策 - 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提交审议[1] 决策评估 - 注销回购股份符合法规、战略且无重大影响[1]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1]
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0:1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全聚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
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12-25 10:1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允性, 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四)关联人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进行审计。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 ...
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0:1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法治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指导公司法律合规管 理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全聚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5 10:1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0日14:3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1月8日9:30 - 17:00,地点在北京西城区[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10日9:15 - 15:00[1][13][1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186,简称为聚德投票[12] 议案信息 - 会议提案含总议案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等[1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有4个子议案[17]
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5 10:1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
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0:1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经理")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