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0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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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6 13:51
公司治理动态 - 兴化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6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兴化股份(002109) - 关于子公司兴化化工完成装置年度检修计划恢复运行的公告
2025-08-06 12:15
公司运营 - 2025年6月29日兴化化工例行停车检修,预计34天[1] - 检修期间更换甲胺装置催化剂等并改造提标[1] - 2025年8月6日兴化化工全面恢复生产[1]
兴化股份(00210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06 12:15
股东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8月22日15:0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22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22日9:15 - 15:00[16]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9:00 - 17:00[9] 议案相关 -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其他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公司证券部[10] - 投票代码为"362109",投票简称为"兴化投票"[13]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3]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3]
兴化股份(002109)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6 12: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通知,8月6日12:00表决截止[2] - 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五项议案表决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4][5][6] 后续安排 - 第1、2、3、4项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 第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6]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5年8月7日发布[9]
兴化股份(002109.SZ)子公司兴化化工完成装置年度检修计划恢复运行
智通财经网· 2025-08-06 12:13
公司运营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按计划于2025年6月29日进行例行停车检修,预计停车34天 [1] - 检修期间完成多项设备维护工作,包括更换甲胺装置催化剂、甲醇装置分离器滤芯、乙醇装置催化剂及热电偶等 [1] - 对硫回收装置进行提标改造,维修保养大型运转设备并对部分设备进行清洗消漏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兴化化工已完成全部检修计划,并于2025年8月6日全面恢复生产运行状态 [1] 生产管理 - 检修目的是确保后期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 [1] - 通过检修为生产系统后续"安、稳、长、满、优"运行筑牢基础 [1]
兴化股份:子公司兴化化工完成年度检修计划恢复运行
新浪财经· 2025-08-06 12:13
公司检修情况 - 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于2025年6月29日开始例行停车检修,预计停车34天 [1] - 检修期间更换了甲胺装置催化剂、甲醇装置分离器滤芯、乙醇装置催化剂及热电偶等 [1] - 对硫回收装置进行提标改造,维修保养大型运转设备并对部分设备清洗消漏 [1] 生产恢复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兴化化工已完成全部检修计划 [1]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全面恢复生产运行状态 [1]
兴化股份:子公司兴化化工完成装置年度检修计划 全面恢复生产运行状态
证券时报网· 2025-08-06 12:09
公司运营动态 - 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已完成全部检修计划并于2025年8月6日全面恢复生产运行 [1]
兴化股份(00210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2: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三十六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不得被提名[7]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任职后不符资格,1个月内辞职,未辞董事会1个月后提请撤换并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2] - 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23] 审计委员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资料与工作要求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29]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9]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5] - 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披露或报告[2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5] 其他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可聘请中介调查[27]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报告[29] - 能证明履行基本职责且符合特定情形,可不予行政处罚[31]
兴化股份(0021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2: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报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若需评估等,召集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报告[13] - 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应在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影响[18] 利润分配与方案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14] - 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及对公司发展影响[14] 召集人持股与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与表决权 - 公司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和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外[20] 出席与主持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表决权等内容[22]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伪造身份证等六种情况之一,出席资格无效[2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推举代表主持[26] 会议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特定情形主持人可拒绝回答[27]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27] - 超规定比例买入的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暂时休会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5] 决议撤销与违规处理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6]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41]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4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或处分,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4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执行[43] - 本规则与其他法规相悖时按其他法规执行[44]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4]
兴化股份(0021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2:01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15]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9][10]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董事罢免与辞任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仍履职[12] 董事会权力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15]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买卖[16]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的抵押借贷[16] - 特定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 董事长权力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4] - 董事长有权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处置及投资[26] - 董事长有权决定单笔50万元以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21]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21]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人,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3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35] - 多种情形可召开临时会议[35] - 董事长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3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或通讯通知[36] 议案提交与延期 - 议案应于董事会召开前15天提交董事会秘书[40] - 两名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足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10个工作日内决定[4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2] - 特定情况必须现场召开董事会会议[42] - 年度财务预、决算草案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编制报董事会,董事会60天内完成审计和年报编制[46]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46]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关联董事不得表决[5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5]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董事会秘书收到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意见文本决议生效[5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人员签名,董事有权修正说明[57] - 通讯方式召开需董事补签会议记录及文件[5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59] 工作会议 - 董事会工作会议可临时电话或口头通知,研究事项形成纪要[61] - 工作会议为不定期会议,参会人员多样[62] - 工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秘书通知、记录和报告[62] - 工作会议纪要不得决定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6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6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解释[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