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0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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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0021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3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广博股份(002103)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2007年1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272,953元[6] - 公司股份总额为534272953股[20] 股本变动 - 200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4800万股,发行后发起人股东共持有18994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4800万股[16] - 2007年5月股本转增后,发起人股东共持有21843.1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5520万股[17] - 2015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份86687303股[19] - 2016年5月利润分配转增股本152559151股[20] - 2017年5月利润分配转增股本91535490股[20] - 2018年7月回购并注销3589513股[20] - 2020年6月注销二级市场回购股份11350478股[20]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7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满足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3] 其他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广博股份(0021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委员担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审阅财务报告并提意见[9] -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提名负责人[10]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提前三天通知[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可书面委托一人表决,连续两次缺席可被撤资格[1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其他规定 - 关联关系须回避[17] - 披露年报时披露履职情况[17]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应披露理由[17]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旧细则废止[19]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9]
广博股份(002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信息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5]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2] 股票买卖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公司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不得转让[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可转让数量计算 - 以年末所持股票总数为基数,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票[17] 限售与解除 - 公司设限制条件应向深交所申请将相关股份登记为限售股[18] - 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2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3] - 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4] - 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步废止[24]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25]
广博股份(0021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任职资格 - 有四种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公司提交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证明文件包括三种[4]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14] 职责履行 - 负责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并保管会议文件[7]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各部门应配合[11] 特殊情况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出现四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14]
广博股份(00210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盈利、增强信息可靠性[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法规执行、提高经营效率等[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决策,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5] 职责权限与风险管理 - 明确各分子公司、部门等职责权限,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6]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等策略控制风险[10] 控制活动与机制 - 控制活动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责任等,采取多种控制措施[12]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2] 成本与信息管理 - 通过规范招标和投标制度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13] - 建立内部信息传递和公开信息披露制度[15] 监督与审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17]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8] -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管理[18] 报告与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包含七项内容[20][21] 披露与考核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21] - 会计师事务所应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实评价意见或审计报告[21] -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违规责任人将被查处[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4]
广博股份(0021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业绩预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或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披露[15]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年度、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等多种文件[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超总资产30%变动需披露[20] - 交易多指标超10%且有金额要求需披露[22] - 日常交易合同超总资产50%且超5亿元需披露[26] - 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审议披露[26][27] - 重大诉讼仲裁涉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单笔财务资助、担保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25] - 特定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信息披露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具体工作[3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2]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配合披露[33] - 信息公告编制由证券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36] - 定期报告有拟定、编制等程序[36] - 重大信息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知悉[36] - 未公开信息内部流转需通报董事长并披露[38] - 对外宣传及投资者回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38]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长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40]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股东等履行披露义务[40]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制度,内审机构监督报告[42]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受处分或赔偿[4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48]
广博股份(0021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者虽然持有 其股权或股份 50%以下但能够对其实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 第三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董事和高管管理、审计监 督、信息披露、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 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本制 ...
广博股份(0021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 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操控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1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
广博股份(0021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 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明确审 计部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各内部机 构或者职能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 的工作,同时应为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和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