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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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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08:0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4,921,519.11元,同比下降2.12%[5]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104,921,519.11元,较上期减少2,270,724.23元,降幅2.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93,481.23元,同比下降21.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60,889.11元,同比下降39.79%[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下降22.22%[5] - 净利润为16,739,803.08元,同比下降24.81%[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493,481.23元,同比下降21.43%[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下降22.22%[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91,808,485.32元,同比增长10.55%[20] -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10%,主要系子公司欣诺环境为开拓市场增加费用所致[12] - 研发费用为3,845,500.31元,同比下降27.61%[20]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74,470.32元,同比大幅增长105.8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74,470.32元,同比增长105.87%[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5,353,068.18元,同比下降10.80%[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8,681,713.17元,同比下降19.68%[23]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8,553,678.77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增加[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0,442,956.11元,同比下降81.53%[24]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75.61%,主要系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12]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7,880,556.11元,较期初减少613,358,167.10元,降幅75.6%[15][16] 资产变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722,151,976.50元,较期初增加607,151,976.50元,增幅528%[1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3,228,767.03元,较期初减少979,084.56元,降幅2.2%[16] - 存货期末余额为94,591,600.00元,较期初减少8,022,060.61元,降幅7.8%[16]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45,098,438.86元,较期初减少14,205,622.98元,降幅4.0%[1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55,905,075.29元,较期初增加14,193,147.67元,增幅34%[16]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4.03%,主要系投入3000T焦磷酸哌嗪、双吗啉工程项目增加所致[12] 负债变动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1,256,545.37元,较期初增加4,670,757.17元,增幅70.9%[16]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4,851,199.58元,较期初减少13,391,206.60元,降幅35%[16] 其他收益 -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1.07%,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较多所致[12] 公司回购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368,894股,占总股本1.92%[13] 总资产 - 总资产为1,550,458,251.8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32%[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20,831,10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415,553元 [1] - 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 本次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 - 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4]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2,368,894股后的120,831,10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扣税后不同股东类型分红金额存在差异 [5]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每10股实得4.5元 [5]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期限决定补缴税额 [5]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28日 [5]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2025年4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6]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首发前限售股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8]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 实际分红总额60,415,553元分摊至总股本123,200,000股,每股现金红利为0.4903859元 [9] - 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03859元 [9] 股东承诺与价格调整 - 部分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9][10] 咨询与备查文件 - 咨询联系人及方式已公布,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结算公司确认文件 [11]
兴欣新材(00135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4-21 10:00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以120,831,10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5元,预计派60,415,553元[2]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4月28日[5] - 回购股份2,368,894股不参与分派[8] 分红详情 - 总股本123,200,000股,实际分红60,415,553元[8] - 每股现金红利0.4903859元/股[9] - 除权除息价=登记日收盘价 - 0.4903859[9] 税收政策 - 持股1月内每10股补缴1元,1月 - 1年每10股补缴0.5元,超1年不补缴[5] - 深股通等每10股派4.5元[4] - 个人及基金红利税按不同情况征收[5]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覆盖9:15至15:00 [3] - 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汀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股东出席情况 - 总出席股东98人,代表股份84,484,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99%,其中现场投票占比69.6470%,网络投票占比0.2729% [6][7][8] - 中小股东出席92人,代表股份6,102,194股(占比5.0502%),现场投票中小股东持股占比4.7773% [9][10] 议案表决结果 - **年度报告及摘要**:通过率99.9473%,反对票仅占0.0393% [12] - **董事会工作报告**:通过率99.9452%,中小股东支持率99.2416% [12][13] - **利润分配方案**:通过率99.9452%,中小股东反对票0.5152% [19][20] - **员工持股计划**:总通过率99.9162%,但中小股东反对票达12.8560%,弃权票4.2288% [36][37] - **银行授信及担保**:通过率99.9436%,中小股东支持率99.2196% [33][34] 法律意见 -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 其他事项 - 所有12项议案均获通过,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既往决议 [2][14][17][23][26][29][32][35][38][41][44]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获99.9277%支持率 [21][22]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5-04-17 10:46
二〇二五年四月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持有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解锁安排的,持有人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风险提示 一、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条款与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告的《绍兴兴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 ...
兴欣新材(001358)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5-04-17 10:45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星 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汀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
兴欣新材(001358) -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5-04-16 07:45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浙江建龙钢铁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钢铁")所合法持有且未实缴出资的宁波长惠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长惠"或"合伙企业")2,000 万 元有限合伙份额(占宁波长惠认缴出资总额的 6.66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受让宁波 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与建龙钢铁协商一致正式签署了《宁波长惠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并与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长浙宏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王 伟松、章建东、长江浙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宁波 ...
兴欣新材(001358) - 001358兴欣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09
2025-04-09 08:24
业绩情况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72%,原因是原材料六八哌嗪和乙二胺价格大幅下降,下游新项目建设放缓,产品销售价格受影响下降 [2]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72% [3] - 2024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13,545.24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28.93%,对美国出口占比极小 [4] 应对措施 - 加强销售指标分解落实,了解市场,研判趋势,精准定位,制定营销策略,激励考核提升团队凝聚力 [2] - 推进募投项目,优化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信任度 [2] - 密切关注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并积极应对 [4] 募投项目 - 新增“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市场上三乙烯二胺应用广、被替代可能性小,战略上可加深拓宽产业链,提升稳定性和成本优势 [3] - “8,800t/a哌嗪系列产品”已结束试生产;“1,000t/a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与“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下子项目“40%(WT%)哌嗪 - 1,4 - 双二硫代羧酸二钾盐水溶液”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7] 海外市场 - 加强海外销售团队建设,维护存量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拓展新市场渠道 [3] - 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直接影响有限且可控 [4] 盈利增长驱动因素 -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在电子、环保、高分子材料、医药中间体等领域开发新产品 [5] - 以市场为导向,追求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做精做专主业 [5] 节能减排与绿色生产 - 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效率,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降低成本和能耗 [5] - 响应环保政策,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管理体系 [5] - 建设锅炉尾气治理装置即二氧化碳捕集吸收装置 [5] 行业前景 - 看好精细化工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推动高端产品研发,多领域需求增长,政策影响行业 [6] 价格与市场动态 - 目前公司原材料价格有回暖趋势,将同步调整产品价格 [7] CCUS相关 - CCUS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技术,公司未来重点开发CCUS有机胺类吸收剂产品以及金属捕捉剂产品 [7] - 正在进行哌嗪及其衍生物在工业烟道气脱硫脱碳领域工程应用研究,进行CCUS实验验证,建设二氧化碳吸收装置验证脱碳剂效果 [7]
兴欣新材: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09:15
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具备实施主体资格且操作可行,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竞争力和股东权益增值 [35][41][44]。 各部分总结 释义 - 对报告中涉及的兴欣新材、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多个专业术语进行定义说明 [1] 声明 -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兴欣新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财务顾问,依据相关法规在公司提供资料基础上发表意见,公司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 基本假设 - 假设国家法律政策、公司行业市场和地区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及各方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员工持股计划无实施障碍,各方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义务,无不可抗力不利影响 [3][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 **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总人数初始不超124人,律师事务所核实资格,拟募资不超2766.8682万元,份数上限2766.8682万份 [4][6] - **资金、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资金源于员工合法薪酬、自筹等,无公司或第三方资助;股票来自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024 - 2025年回购236.8894万股,占比1.92%;规模不超236.8894万股,实施后不影响控制权和上市条件;购买价11.68元/股,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50%,符合规定且兼顾激励与成本 [7][8][9] - **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要求**:存续期48个月,可提前或延期;锁定期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公司和个人层面均有考核,未达标按规定处理 [12][13][15] - **管理方式**: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采取风险防范隔离措施 [18][19][28] - **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方法**:资产独立,持有人享有资产收益权,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管理委员会;权益按规定处置,存续期满清算分配 [29][30][34] - **变更、终止**:公司控制权变更等情形计划不变更,变更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通过,可提前或延期终止 [34][35]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资金来源、股份来源、持股期限、规模等均符合《指导意见》规定 [35][36][39] - **实施可行性**:兴欣新材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计划目的符合规定,操作程序可行 [39][41] -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计划符合相关规定,能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激励约束员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 [42][43] 结论 - 兴欣新材履行必要程序,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可行,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增值 [44] 其他应当说明事项 - 报告内容概括自草案,以公司公告原文为准,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44]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备查文件包括草案、管理办法、会议决议等;地点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联系地址、电话、邮箱和联系人信息 [44][45]
兴欣新材: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4-02 09:15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认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安排、融资参与方式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均合法合规,但尚需履行召开股东大会等程序并按进展进行信息披露 [18]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 公司于2023年获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同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1358” [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基本信息显示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销售等,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 [6][7]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 公司实施计划已履行必要内部审议程序并合规披露信息,无违法违规行为,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 [7] - 参加对象包括董事、监事等人员,资金源于合法薪酬等,股票来自回购专用账户,符合相关规定 [9] - 股票分两期解锁,比例各50%,规模符合规定,管理机构设置及相关办法明确,符合要求 [9][1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多步程序,包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且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11][12][13] - 公司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公告法律意见书 [1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 - 公司已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文件,尚需按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公司将按规定要求相关股东回避,需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14][1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的合法合规性 - 计划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规定符合相关规定 [1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合法合规性 - 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管理运营保持独立 [16][17] - 除本计划外,公司无其他存续期员工持股计划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