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0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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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8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9 11:25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 [2] 业务结构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中钕铁硼占比52.79% 电机占比22.42% 电动轮椅及代步车占比14.93% 音响扬声器类占比5.24% 其他行业占比4.62% [2] 信息来源 - 新闻来源为每日经济新闻 [3]
英洛华(0007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首次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500万股,向发起人发行6915万股和3085万股,向社会公众发行5500万股[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33,684,10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3] - 发起人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和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分别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44.61%和19.91%[1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2]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67] - 董事会审议达到《上市规则》第6.1.2条标准的交易,达到第6.1.3条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9][70]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2]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3]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每届任期均为3年,连聘可连任[87][8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2][94][98] -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须满足当年度盈利等3个条件[96]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08]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7]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107]
英洛华(0007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2]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11] 资金存放与协议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7]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通知保荐人等[7]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3]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披露相关信息,涉及关联等交易要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 公司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的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5] 项目相关规定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7]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2]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2] 关联人管理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挪用[28] - 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28] - 董事会应追究占用募集资金相关主体法律责任[29]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制度相关 -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业务应按制度程序及要求办理[29] - 违反制度规定将追究有关个人责任[29]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其执行[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31]
英洛华(0007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 建立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6]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10] - 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发布公告[8] 管理职责 - 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承办落实[1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13] 管理原则与目的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原则有合规性等四项[4] 沟通与工作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6] - 工作方式有公告等多种[6] 其他规定 - 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接受调研采访[7]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7] - 定期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3] - 制度解释、生效等按规定执行[15]
英洛华(0007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5] 选聘标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超20%(含),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0] - 公司每年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前任情况等[10] 改聘相关规定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六种情况[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9]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非规定情况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3] 解聘与终止处理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应及时通知并为其股东会陈述提供便利[20]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变更事务所、拟聘事务所违规等五种情形[15]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6] 其他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6]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7]
英洛华(0007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 ...
英洛华(0007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两 名及两名以上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 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该股东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总数的乘积。 第三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将其所拥 有的投票权数任意分配,既可以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四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 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与该 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
英洛华(0007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提前三日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11] 决议与表决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4] - 表决方式多样,表决后需签名确认[1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英洛华(0007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高级管理人员[2] - 首次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2]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2] 任职资格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4] - 董事或高管(总经理除外)可兼任,注会和律师不得兼任[4] 解聘与离任 - 解聘需充分理由,及时报告说明原因[13]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4]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事项[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英洛华(0007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5]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7] 档案报送要求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应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时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4] - 相关主体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时,应向深交所报备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档案保存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信息至少保存十年[16]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18] 违规处理与追责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后应在二日内报送监管局和深交所并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下属主体相关情况下承担内部报告义务,负责人为登记主要责任人[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