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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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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0]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 特定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0] 违规处理 -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3]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25] - 董事等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禁入[25] 信息披露 - 公告等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27] 规则相关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7]
英洛华(0007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3] - 在持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4]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4] 董事会会议规定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4] - 两名及以上认为资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15] 独立董事费用与支持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5] - 为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11] 独立董事津贴与利益 - 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6]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其他利益[16] 其他规定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16]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16] - 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6]
英洛华(000795)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担保审批规则 - 原则上不进行对外担保,经营需要按制度执行[2]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批[8][9] 担保操作要求 - 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第三方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1] - 资金项目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16] 担保问题处理 - 被担保人出现债务问题等情况应启动相应程序并报董事会[17][18]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担保信息披露[20] - 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有报告和保密义务[20] - 有过错责任人会被董事会处分[22] 定义 - 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之和[26]
英洛华(0007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况[4]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认定涉及未披露重大事项等[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认定涉及重大诉讼等金额占比[7]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8] 责任承担 - 信息报送部门负责人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担直接责任[9] - 董事长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9] - 董事长等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处理措施 - 因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门查实原因并更正[9] - 情节恶劣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9] - 有六种情形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0] - 有四种情形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从轻或减轻惩处[10] 责任追究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0]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警告等六种[10][13] - 责任追究不替代责任人其他法律责任[10]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制度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4]
英洛华(0007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为报告义务人[3]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7] 日常合同报告标准 - 日常购买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8] - 日常出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披露重大信息并配合公司履行义务[13] - 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14]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报告义务人应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18] - 各部门、子公司联络人负责收集资料并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20]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及时联系董事会秘书并递交书面文件[19]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0] - 董事会秘书组织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性披露重大信息[23] 责任与制度执行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制度与国家法规及修订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3]
英洛华(00079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19 11:17
新策略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交流[2] - 发布及回复应遵守要求且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4] - 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4] 制度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回复管理[9] - 审核程序包括问题收集、起草、审核和发布[1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3]
英洛华(00079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委托理财规则 - 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存款总量20%,单机构不超10%,单产品不超1亿,期限不超12个月[3] - 仅限购买R1或R2理财产品[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4] 审批流程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内或不超千万由总经理审批[5] - 10%以上且超千万经董事会审议[5] - 50%以上且超五千万提交股东会审议[5] 管理与监督 - 资金项目部负责日常管理[6] - 审计监察部负责法律审核和审计监督[7] 其他要求 - 合理预计未来12个月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不超12个月[5] - 及时履行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10]
英洛华(00079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建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 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使用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 ...
英洛华(0007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人员任期与结构 -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低于10%或金额不超规定,总经理有权批准[7] 会议相关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特殊情况除外[12]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应三日内召开临时经理会议[12] 报告要求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多方面情况并提交工作报告[14][15] - 特定情形总经理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决议后报告执行情况[14][15]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17] - 总经理任期成绩显著可获奖励,失职失误可被追责[17]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项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并生效[19]
英洛华(0007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1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股份的登记、锁定和解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 1 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作出附加转让价格、业绩考核条件或者设定限售期等限 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