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000761)

搜索文档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25 10:16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1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 - 12月6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6] - 12月25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8] 股东大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22人,代表股份3,214,278,339股,占比78.24%[10] - 通过包括选举董事等6项议案[15]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5 10: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2月25日14:30在本钢能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4] - 出席现场5人代表3,179,239,626股占比77.3872%,网络117人代表35,038,713股占比0.8529%,合计占比78.2400%[4] - 中小股东120人代表67,278,713股占比1.6377%[5] 表决结果 - A股表决同意股数3,189,123,938股比例99.9910%,B股同意24,622,735股比例99.0200%,总体同意比例99.9835%[6] - 选举公司董事议案通过[7] - 与鞍钢集团多份协议议案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表决通过[8][9][10][14]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08:51
会议信息 - 董事会2024年12月18日发通知,12月23日通讯召开会议[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196,619,544.86元现金收购北方恒达物流100%股权[3] - 《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5票赞成通过[3]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7票赞成通过[4]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23 08:49
收购信息 - 公司拟196,619,544.86元现金收购恒达物流100%股权[3][4] - 协议2024年12月23日签署,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及支付[17] 公司数据 - 本钢集团注册资本1,895,549.1789万元,鞍钢集团持股51% [6] - 本钢集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2,819,693.15万元,负债10,656,454.79万元[8] - 本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公司76.60%股份[9] 目标公司数据 - 恒达物流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钢集团持股100%[10][11] - 2024年9月30日资产49,704.55万元,负债33,042.28万元[12] - 2024年9月营收254,781.20万元,净利润1,308.63万元[12] - 2024年4月30日所有者权益评估值19,661.95万元,增值率27.68%[14] 交易影响 - 收购后2024年减少关联交易约33.54亿元[27] - 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交易金额196,619,544.86元[28] 决策情况 - 2024年12月18日独立董事3票同意收购议案[30] - 收购符合公司战略及股东利益[30]
本钢板材:汽车钢实现新突破,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助力产业升级
证券时报网· 2024-12-20 08:40
金融服务协议续签 - 公司与鞍钢资本控股续签《产业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5—2027年度)》,确保未来三年内继续获得有效的资金渠道及资金保障 [1] - 鞍钢财务公司总资产为333.4亿元,净资产为82.78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6.92%,能够为公司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和风险防范 [3] 汽车钢业务进展 - 公司瞄准高端汽车钢市场,成功生产1850毫米宽度镀锌汽车外板,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 - 成功试生产低碳汽车钢,综合降碳超过30%,汽车外板带钢清洗后反射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 - 11月份,板材冷轧总厂汽车钢占比达到78.28%,浦项汽车钢占比达到66%,均创全年最好水平 [5] 未来发展规划 - 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挖掘产能潜力,不断提升汽车钢生产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5]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12-19 10: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与本溪钢铁进行资产置换,置入矿业公司100%股权,置出部分资产及负债[4]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筹划提示性公告[4] - 2023年6月20日通过议案并签署框架协议[5] - 2023年6月21日披露预案并收关注函[5] - 2024年11月20日披露进展公告[8] 其他情况 - 交易方案待论证协商,标的资产和价格未确定[9] - 交易不排除调整、中止或取消可能[3] - 交易或使关联销售比例大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3]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11] - 事项确定后将再开董事会审议[9]
本钢板材:积极推进资产重组,鞍钢承诺解决同业竞争
证券时报网· 2024-12-16 06:46
文章核心观点 本钢板材积极推进资产重组,鞍钢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且公司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占比超八成 [1][2] 资产重组情况 - 去年6月公司发布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与本溪钢铁进行资产置换,置入本钢矿业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差额以现金补足 [1] - 目前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中,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等关键要素尚未最终确定,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1] 同业竞争解决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重组本钢集团后,公司与鞍钢集团及其所属子企业在钢铁主业存在重合和市场竞争 [1] - 鞍钢集团承诺将在5年内,力争更短时间内,按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 产品情况 - 公司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精品钢材基地 [2] - 形成60多个品种、7500多个规格的产品系列,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比例达80%以上 [2] - 汽车表面板、家电板等主导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并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2]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12-11 08:49
审计机构及人员安排 - 2024年续聘立信为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2] - 现指派王红娜为2024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2] -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红娜、付羊意[2] 人员履历 - 王红娜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3] - 王红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 影响说明 - 变更事项不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5]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5 08:50
会议安排 - 董事会2024年11月25日发会议通知,12月5日召开会议[2]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4年12月6日刊登[6] 议案表决 - 多项与鞍钢集团相关协议议案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均5票赞成通过[3][4][5][6]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赞成通过[6]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产业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5-2027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05 08:50
协议相关 - 公司拟与鞍钢资本控股签订2025 - 2027年度产业金融服务框架协议[4] - 《产业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5 - 2027年度)》2025年1月1日生效,2027年12月31日终止[14] 业务额度与成本 - 商业保理服务存量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不超25亿元,年资金综合成本不超1.25亿元[5] - 融资租赁服务存量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不超30亿元,年资金综合成本不超2亿元[5] - 综合金融服务年服务成本不超0.2亿元[5] 鞍钢资本控股业绩 - 2023年末鞍钢资本控股总资产110.66亿元,净资产75.71亿元,营收7.90亿元,净利润2.66亿元[7] - 2024年1 - 9月鞍钢资本控股营收4.49亿元,净利润0.40亿元,9月30日总资产100.26亿元,净资产76.11亿元[7] - 2022 - 2024年鞍钢资本控股资产负债率为27.93%、31.59%、24.09%[9] 鞍钢资本控股其他数据 - 鞍钢资本控股已获银行融资额度15亿元,同业授信额度13亿元[9] - 鞍钢资本控股自成立累计提供超170亿元产业资金支持[8] - 鞍钢资本控股注册资本36.23亿元,2024年9月30日管理资产规模100.26亿元,高流动性资产规模73.90亿元[6][9] 其他要点 -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18] - 2024年11月25日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人全票通过相关议案[19][20] - 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监督、额度管控和定价[15] - 鞍钢资本控股加强产业金融服务总体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15][16] - 公司加强对产业金融服务平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风险把控[16] - 鞍钢资本控股为公司产业业务提供针对性、便捷高效的产业金融服务[17] -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订为公司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保障[17] - 相关业务开展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率等[17]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