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0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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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0,判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11 15:32
案件判决与追缴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特发信息收购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完成一审判决[2] - 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通过财务造假骗取特发信息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合同诈骗罪[2][9] - 陈传荣、刘冰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均构成职务侵占罪[9] - 法院一审判决追缴陈传荣合同诈骗的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未售的特发信息股票和现金约1.45亿元[9] - 法院一审判决追缴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9] - 法院一审判决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依法返还特发信息[9] - 判决王凌已退缴的165.50万元,依法返还特发信息[9] 财务造假详情 - 深圳证监局查明特发东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10] - 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11] - 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11] - 陈传荣、易宗湘组织策划财务造假行为[11] - 王凌参与伪造特发东智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参与商议虚增相关收入[11] - 刘颖用手工核算方式伪造2015年至2019年的特发东智相关成本数据[11] 收购与承诺背景 -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10] - 同日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显示,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43亿元[10] - 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10] 案件时间线与市场反应 - 2022年7月18日,特发信息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此案件的《立案告知书》[5] -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收盘,特发信息股价报13.37元/股,跌幅达9.97%,总市值为120.4亿元[2]
000070,判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11 15:32
【 导读 】 特发信息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 ,历时3年多迎来 一审判决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12月11日晚间,特发信息发布公告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近日 出具《刑事判决书》 ,针对公司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完成一审判决。 《刑事判决书》 显示, 陈传荣 等4名原特发东智股东, 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骗取 特发信息 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截至 12月11日收盘,特发信息股价报13.37元/股,跌幅达9.97%,总市值为120.4亿元。 历时3年多迎来一审判决 2022年7月18日,特发信息收到 深圳市公安局 关于此案件的 《立案告知书》 。此案件 后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 院起诉 。如今,此案件迎来一审判决。 具体来看,此案件被告人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刘冰,被害单位是特发信息。 同时,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 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为4386.71万元。 深圳证监 ...
000070 判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11 15:30
案件判决与追缴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特发信息收购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完成一审判决[2] -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通过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合同诈骗罪[2][7] - 被告人陈传荣、刘冰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均构成职务侵占罪[7] - 法院一审判决追缴陈传荣合同诈骗的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未售的特发信息股票和现金约1.45亿元[7] - 法院一审判决追缴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7] - 法院一审判决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依法返还特发信息[7] - 判决王凌已退缴的165.50万元,依法返还特发信息[7] 财务造假详情 - 深圳证监局查明,特发东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8] - 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8] - 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9] - 陈传荣、易宗湘组织策划财务造假行为[9] - 王凌参与伪造特发东智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参与商议虚增相关收入[9] - 刘颖用手工核算方式伪造2015年至2019年的特发东智相关成本数据[9] 收购与承诺背景 -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8] - 同日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显示,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43亿元[8] - 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8] 案件进程与市场反应 - 该案件历时3年多迎来一审判决[2][5] - 2022年7月18日,特发信息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此案件的《立案告知书》[4] - 截至12月11日收盘,特发信息股价报13.37元/股,跌幅达9.97%,总市值为120.4亿元[2]
翻倍牛股特发信息,遭合同诈骗!超1.7亿元待追缴
新浪财经· 2025-12-11 14:46
公司重大诉讼事件 - 公司于12月11日晚公告,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针对公司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过程中遭遇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作出审理结果 [1][6] - 法院依法判决追缴多名被告人犯罪所得共计超1.7亿元,相关款项全部返还公司 [1][6] - 该案件源于公司对特发东智的收购事宜,于2022年7月18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立案 [4][8] 案件判决详情 -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四人通过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 [4][8] - 被告人陈传荣、刘冰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4][8] - 一审判决追缴陈传荣合同诈骗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及现金1.45亿元 [4][8] - 追缴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 [4][8] - 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7万元、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返还公司 [4][8] - 被告人王凌已退缴的165.5万元(部分追缴金额可相互抵扣)亦将返还公司 [4][8] - 公司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结果,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最终结果及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时无法明确 [4][9] 公司股价表现 - 公司股价近期连续波动,11月21日至11月26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 [1][6] - 12月11日,公司股价跌停,总市值120.4亿元 [1][6] - 今年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超130% [1][6] 公司业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在光通信领域已深耕超过30年,形成线缆、智慧服务、融合业务及物业资产经营四大板块 [5][9] - 公司品牌在光纤光缆研发与生产领域具备较高知名度,其高端MPO光连接器在算力与数据中心设备市场中份额居于行业前列 [5][9] - 公司认为,在人工智能、5G、智能电网、千兆宽带等技术推动下,数字经济持续发展,但国内光纤通信网络建设日趋完善导致需求有所收缩,海外市场壁垒升高,公司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5][9] - 公司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84亿元,同比下降10.04% [5][9] - 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799.61万元,同比增长80.75% [5][9] - 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160.51万元,实现同比扭亏 [5][9]
翻倍牛股,遭合同诈骗!超1.7亿元待追缴
中国证券报· 2025-12-11 14:34
公司法律诉讼进展 - 公司收到针对收购特发东智过程中遭遇合同诈骗及职务侵占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判决追缴多名被告人犯罪所得共计超1.7亿元并全部返还公司 [1] - 被告人陈传荣 易宗湘 刘颖 王凌因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告人陈传荣 刘冰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构成职务侵占罪 [4] - 具体追缴金额包括 追缴陈传荣合同诈骗全部犯罪所得 包括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及现金1.45亿元 追缴陈传荣 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 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7万元 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 被告人王凌已退缴的165.5万元亦将返还公司 [4] - 本次刑事判决为一审结果 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最终判决结果及后续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时无法明确 [4] 公司近期股价表现 - 公司股价近期连续波动 11月21日至11月26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 12月11日股价跌停 总市值120.4亿元 [1] - 今年以来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超130%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公司在光通信领域已深耕超过30年 形成线缆 智慧服务 融合业务及物业资产经营四大板块 品牌在光纤光缆研发与生产领域具备较高知名度 高端MPO光连接器在算力与数据中心设备市场份额居于行业前列 [5] - 在人工智能 5G 智能电网 千兆宽带等技术推动下 数字经济持续发展 但国内光纤通信网络建设日趋完善导致需求有所收缩 海外市场壁垒升高 公司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5] - 今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4亿元 同比下降10.04% 归母净利润799.61万元 同比增长80.75% 扣非净利润160.51万元 实现同比扭亏 [5]
特发信息:收购相关案件一审判决,全力推进涉案款项追缴
证券时报网· 2025-12-11 14:19
案件判决与追缴 - 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过程中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1] -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通过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陈传荣、刘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1] - 一审判决明确追缴并返还公司相关犯罪所得,包括陈传荣合同诈骗中未售的公司股票及现金约1.45亿元、陈传荣与刘冰职务侵占所得约276.42万元、易宗湘犯罪所得约24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约418.42万元、王凌已退缴的约165.45万元[2] 案件进程与公司行动 -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随后配合完成侦查,案件于2023年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 - 作为被害单位,公司在案件推进过程中积极维权,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1] - 资本市场人士指出,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责任意识[2] 判决状态与后续 - 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2] - 此次刑事判决是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但后续执行过程仍需依法依规推进[2]
龙虎榜机构新动向:净买入14股 净卖出17股
证券时报网· 2025-12-11 13:48
市场整体机构资金动向 - 12月11日,机构专用席位共现身31只个股龙虎榜,合计净买入3.02亿元,其中净买入个股14只,净卖出个股17只 [1] - 同日,深沪股通席位出现在17只个股的龙虎榜中 [1] 机构重点净买入个股分析 - **中兴通讯**是机构净买入金额最高的个股,净买入63226.93万元,该股当日跌停收盘,换手率10.83%,成交额169.19亿元,但全天资金净流出39.87亿元,深股通席位净卖出1.06亿元 [2][5] - **正邦科技**获机构净买入34591.57万元,该股当日涨停,换手率8.90%,成交额21.60亿元,全天资金净流入3.05亿元,但深股通席位净卖出6354.25万元 [2][5] - **中国铀业**获机构净买入18141.28万元,该股当日上涨5.95%,换手率高达52.17%,成交额54.86亿元,全天资金净流入1.16亿元,公司预计2025年净利润中值为16.25亿元,同比增长11.42% [3][5] - 机构净买入个股当日平均上涨5.25%,表现强于沪指,其中富信科技、普天科技以涨停报收 [3][6] 机构重点净卖出个股分析 - **永辉超市**是机构净卖出金额最多的个股,净卖出39457.55万元,该股因日振幅值达15.15%上榜,全天资金净流出18.87亿元,但沪股通席位净买入1.00亿元 [4][6] - **特发信息**获机构净卖出17451.86万元,该股因日振幅值达18.03%和日跌幅偏离值达-8.59%上榜,全天资金净流出5.04亿元,深股通席位净卖出4404.07万元 [4][6] - **顺灏股份**获机构净卖出15760.59万元,该股因日换手率达34.79%和日振幅值达15.54%上榜,但全天资金净流入3.41亿元 [4][6] 深沪股通资金动向 - 在龙虎榜出现的17只个股中,深沪股通净买入金额居前的为**永辉超市**(1.00亿元)、**臻镭科技**(8304.91万元)和**金风科技**(6863.08万元) [7][9] - 深沪股通净卖出金额居前的为**中兴通讯**(1.06亿元)、**航天动力**(9305.80万元)和**正邦科技**(6354.25万元) [7][9]
特发信息(000070.SZ):因收购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 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
格隆汇APP· 2025-12-11 13:17
格隆汇12月11日丨特发信息(000070.SZ)公布,针对公司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合同诈 骗、职务侵占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经依法审理,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财务造假的方 式,骗取特发信息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还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次刑事判决 仅为一审判决,公司为被害单位,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特发信息:因收购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 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
证券时报网· 2025-12-11 12:02
人民财讯12月11日电,特发信息(000070)12月11日公告,针对公司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经依 法审理,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财务 造假的方式,骗取特发信息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陈传荣、 刘冰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次 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公司为被害单位,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 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特发信息(000070) -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5-12-11 11:46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5-5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于近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4) 粤 03 刑初 021 号、(2024)粤 03 刑初 285 号、(2025)粤 03 刑初 26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1.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刘冰 2.被害单位: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针对公司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 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收到深圳市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事项对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