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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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SZ):前三季度净亏损3222.23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4:30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5.89万元,同比大幅减少93.5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22.23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3221.41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1331元 [1]
沙河股份:筹划购买晶华电子70%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13:29
交易概述 - 沙河股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0%的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沙河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1]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交易性质 - 交易对方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深业集团控制下的企业,故构成关联交易 [1] -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 [1] -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1] 交易进展 - 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1] - 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和落实 [1]
沙河股份:拟购买晶华电子70%的股权
证券时报网· 2025-10-30 13:18
交易概述 - 沙河股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沙河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
沙河股份(000014.SZ):拟购买深业鹏基持有的晶华电子70%股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3:18
交易概述 - 沙河股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持有的晶华电子70%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沙河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交易性质与结构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方控股股东深圳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1] - 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1] -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1] 交易状态与后续步骤 - 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及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1] - 交易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1]
沙河股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持有的晶华电子70%股权
新浪财经· 2025-10-30 13:11
沙河股份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 议》系签约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正式协议的签署 尚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 尚存在不确定性。 ...
沙河股份(000014) -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30 13:0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深业鹏基持有的晶华电子70%股权[2][5][14]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关联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等[2][5] - 深业鹏基注册资本103,205万元,深圳控股持股100%[6][9] - 晶华电子注册资本3,600万元,深业鹏基持股70%[10][13] - 交易尚处筹划阶段,未签正式协议,方案待协商[2][5][24] - 交易对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14] - 意向协议签订后双方推进交易程序[15][18] - 协议签署六个月内特定情形交易终止[19] 未来展望 - 若交易顺利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23] - 交易对公司有积极影响,利于提升资产质量等[23]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股票不停牌,分阶段披露进展[4] - 公司按交易进展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24] - 各方对协议内容及商业秘密严格保密[20] - 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协商一致可终止/解除[22]
沙河股份(000014.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3222.23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30 12:14
智通财经APP讯,沙河股份(000014.SZ)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85.89万 元,同比减少9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222.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3221.41万元。基本每股亏损为0.1331元。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 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和不良记录; 3.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 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 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 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 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1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沙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 理有效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 (一)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 方式分配股利,可以在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及比例为: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如实现盈利且不低于每股 0.1 元时,董事会应 向股东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则董事 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的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的信息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四) 保密性原则。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时,不得以任何方 式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 (五) 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采取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 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1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公正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