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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68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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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9 11: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842.1053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7368.4211万元,股份总数7368.4211万股[6][13]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丁国华、罗寅等多人持股,比例不同[13]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18]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1][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请求撤销期限为60日[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28][29] 回购与执行 - 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因情形不同为3个月或12个月[19] - 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22] 股东会审议 - 多项重大事项需股东会审议,如重大资产交易、融资等[36][37]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特定融资事项[3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股东会通知与规则 - 股东会通知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延期等需提前2个工作日说明[48][50]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不同[5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人员有比例限制[6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6] 高管与经营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任期三年可连任[102]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和中报[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有留存要求[107][108] - 不同阶段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10]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1] - 公司合并、分立等有通知和公告要求[125][126]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9 11:1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等[4] 关联交易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需相关程序[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相关程序[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特定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定价与结算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6] - 关联交易价款逐月或每季度结算[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12]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5]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15] 关联交易审议与表决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按规定表决[18]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股份超50%等情况与关联人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1] -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应参照制度履行披露义务[21] 制度管理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6-19 11:16
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事项含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9]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6] -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为报告人[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等占比达50%以上且超一定金额需报告[19][20]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与法人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需报告[20] 报告制度适用范围与联络人 - 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3] - 董事会秘书为接受信息联络人[4] 信息控制 - 董事会应在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7]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06-19 11: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任或解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多项条件[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履行多项职责[5]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选聘[5] 选聘文件与聘期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7] - 聘请聘期一年,可续聘[8] 人员轮换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9]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 - 出现执业质量问题应改聘[11] - 改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改聘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 拟改聘时公告需详细披露原因[12] 主动终止与监督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15]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16] 限制与生效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不得选聘[16] - 管理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8]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2025-06-19 11: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董事会负责制定工作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4]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多项原则[3] 沟通要求 - 公司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4]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注重使用互联网络[16] 特殊情况处理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发布公告预告[4] -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报道并必要时召开说明会[16] 其他要求 - 开展活动后汇总发布活动记录[5] - 注意保密,避免内幕交易[6]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16]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7]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0] - 长期破净公司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专项说明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20]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06-19 11: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流转与报告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部门范围内流转,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控股或分公司间流转需原持有公司负责人批准[14] - 公司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后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督促信息披露[14] - 公司发生收购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或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7] - 重大信息文件签署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事后报送[15] 内幕信息备案与保存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7] - 涉及特定内幕信息,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及时报送知情人名单备案[18] - 相关主体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送达时间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21]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备[21]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时,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办公室[23] - 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按规定报备[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4] 内幕信息提供与约束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秘书处备案[26] - 非内幕知情人员知悉内幕信息后成为内幕知情人员,受制度约束[28]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统计人员不得对外泄露公司报表及数据[29] 违规处理与教育培训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擅自泄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董事会视情节给予处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32] -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违反规定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中介服务合同等[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3]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3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 内幕信息内容应一事一报,不同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分别报送备案[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单位或自然人的填写要求不同[38]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9 11:1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 10%以上等 6 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8][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 50%以上等 6 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0] 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决策经项目调研等阶段[12] - 4 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3] - 4 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3] 投资管理 - 财务部对投资会计核算应合规并完整记录[16] - 财务部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信息并指导[16] - 内审部对被投资单位审计并提整改建议[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改、解释[18]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9 11:1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披露质量[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 - 董事和高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 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5] 披露时间与方式 - 依法披露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7]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8]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需披露业绩快报[1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8] 业绩预告与更正 - 净利润等情况变化达一定标准需进行业绩预告[45] - 业绩预告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更正公告[24]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46] 重大事项披露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相关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36][37]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需审议并披露[4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标准需及时披露[42]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和网站[55]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为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5] - 年度报告披露研发支出等行业信息[59] - 业绩下滑或亏损需披露原因[62] - 识别并披露风险因素[62] - 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披露影响[6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等超30%需关注[65]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达一定比例需披露信息[68][69]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披露[6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71] - 及时披露指两个交易日内[71] - 制度规定与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等为准[7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3]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19 11:16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应每月报告生产经营和财务报表[8] - 每年编制经营计划和工作报告并配合审计决算[8] - 对外投资等行为需审批[9] - 关联交易遵相关制度且关联方回避表决[9] - 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11] - 接受公司审计监督并配合[15] - 参照公司规定制订管理规定并报备资料[16] - 制订薪酬制度报公司备案,董事会定高管薪资[17] - 公司对其人员和经营情况考核奖惩[17] - 应积极进行利润分配并保证方案实施[21][22] 参股子公司管理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下且无实际控制的公司[2] - 通过派出人员或联络人管理[19] - 重大事项需关注汇报并行使表决权[19] - 每月或季度报送生产经营和财务报表[19] - 外派董事督促提供报表和年报[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24]
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9 11: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5] - 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审议[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18] 会议相关时间与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以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会议出席与发言 -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关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24]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凭证有特定情形视为资格无效,因相关凭证问题致资格无效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担责[24][25]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分钟,经同意可延长,针对同一议案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27][2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2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比例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投票需回避,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3][34]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董事选举与提案实施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8] 决议撤销与材料保管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9]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材料及信息披露事务[41] 规则修改与生效 - 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修改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43] - 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4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