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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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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SH):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7444.84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5.52%
新浪财经· 2025-08-25 02:09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2.66亿元 同比上涨20.50% [1] - 归母净利润7444.84万元 同比上涨5.52%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8060.04万元 同比上涨25.87% [1] - 摊薄每股收益0.62元 同比上涨6.90% [3] 盈利能力 - 毛利率65.84% 较上季度提升0.85个百分点 较去年同期提升1.74个百分点 [2] - ROE为5.91% 较去年同期提升0.37个百分点 [2] 运营效率 - 总资产周转率0.18次 同比提升12.67% [3] - 存货周转率0.45次 [3] 资本结构 - 资产负债率16.75% [2] 股权结构 - 股东户数5285户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55.35% [3] - 主要股东包括青岛普奥达(12.75%)、ZHENG ANMIN(12.26%)、FOREAL SPECTRUM(11.68%) [3] - 机构投资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4.20%)和全国社保基金三组合(4.20%) [3]
海泰新光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三费占比上升明显
证券之星· 2025-08-23 22:57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20.5% [1] - 归母净利润7444.84万元,同比增长5.52% [1] - 扣非净利润7248.62万元,同比增长12.07%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15.52%,但归母净利润2775.97万元,同比下降13.55% [1] - 毛利率65.84%,同比提升2.72个百分点 [1] - 净利率27.31%,同比下降13.73个百分点 [1] - 每股收益0.62元,同比增长6.9% [1]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67元,同比增长27.72% [1] 费用与负债 - 三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4588.98万元,占营收比17.28%,同比增长33.04% [1] - 有息负债1.37亿元,同比增长325.94% [1] - 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总和占总营收同比增幅达33.04% [1] 资产与现金流 - 货币资金4.57亿元,同比增长19.83% [1] - 应收账款9048.85万元,同比下降6.67% [1] - 每股净资产10.5元,同比增长0.4% [1] - 现金资产非常健康 [3] 投资回报与历史表现 - 去年ROIC为9.81%,资本回报率一般 [3] - 去年净利率30.2%,产品或服务附加值极高 [3] - 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15.13%,最差年份2013年ROIC为2.65% [3] - 上市以来已有3份年报,亏损年份1次 [3] 机构持仓与预期 - 东方红新动力混合A持有244.11万股,持仓不变,该基金规模27.76亿元,近一年上涨52.5% [4] - 多家东方红系列基金减仓,包括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A减仓231万股、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混合A减仓213万股等 [4] - 证券研究员普遍预期2025年业绩1.79亿元,每股收益均值1.5元 [3]
海泰新光(688677):2025 年中报点评:业绩符合预期,期待出口修复
东吴证券· 2025-08-23 15:00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1][8] 核心观点 - 2025年中报业绩符合预期 上半年收入2.66亿元(+20.50% YoY) 归母净利润0.74亿元(+5.52% YoY) 扣非归母净利润0.72亿元(+12.07% YoY) [8] - 单Q2收入1.19亿元(+15.52% YoY) 归母净利润0.28亿元(-13.55% YoY) 扣非归母净利润0.26亿元(-7.07% YoY) [8] - 主营业务表现突出 医用内窥镜器械收入2.07亿元(+17.72% YoY) 占比78.28% 其中医疗器械收入1.72亿元(+11.70% YoY) 维修服务收入0.35亿元(+60.58% YoY) 光学行业收入0.57亿元(+34.62% YoY) 占比21.72% [8] - 海外业务抗风险能力增强 泰国生产线已实现大部分销美产品生产 有效降低关税影响 并与诊断客户开展整机设备合作 [8] - 研发投入3,321.47万元(+7.79% YoY) 占营收12.51% 多项新产品进入试生产或注册阶段 [8] - 维持2025-2027年盈利预测 归母净利润1.75/2.13/2.62亿元 对应PE 32/26/22倍 [1][8] 财务预测 - 2025E营收5.42亿元(+22.43% YoY) 2026E营收6.39亿元(+17.95% YoY) 2027E营收7.55亿元(+18.09% YoY) [1][9] - 2025E归母净利润1.75亿元(+29.52% YoY) 2026E归母净利润2.13亿元(+21.53% YoY) 2027E归母净利润2.62亿元(+23.01% YoY) [1][9] - 毛利率持续改善 2025E-2027E分别为65.06%/65.66%/66.21% [9] - 归母净利率稳步提升 2025E-2027E分别为32.34%/33.32%/34.71% [9] - ROE摊薄预计从2025E的12.27%升至2027E的13.76% [9] 业务进展 - 与美国大客户启动下一代内窥镜系统合作开发 [8] - 泰国二期生产线建设启动 包括整机装配和GMP车间 [8] - 淄博子公司建设GMP车间和经济型内窥镜产线 [8] - 与德国公司合资成立手术器械子公司 [8] - 宫腔镜手术器械获注册证 妇科产品体系扩充 [8] - 开展AI技术提升内窥镜图像质量及辅助诊疗研究 [8] 市场数据 - 当前股价47.08元 总市值56.44亿元 [5] - 市净率4.48倍 每股净资产10.50元 [5][6] - 资产负债率16.75% 流通股本1.20亿股 [6]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20:0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11: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6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 [1] - 全体3名监事实际参会 由监事长郑今兰女士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 确认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 - 认定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确认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则和格式指引要求 [2]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信息完全一致 [2] 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 - 同意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2] - 授权管理层办理保险相关事宜及后续续保工作 [2] - 表决结果为全票3票同意通过 [2]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7日10:00在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及9:30-11:30、13:00-15:00 [3] 股权登记与参会资格 - 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2日 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表决 [4] - 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及沪股通投资者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投票程序 [1][3] 审议议案与投票规则 - 本次会议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证券报刊的公告 [2] - 同一表决权多次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后方可提交投票结果 [7] 会议登记方式 - 现场登记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海泰新光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4] - 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及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4] -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方式 [4] 其他会务安排 -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需自行承担食宿及交通费用 [8] - 会议联系人为薛欢 联系电话0532-88706015 通讯地址为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 [8]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战略与业务发展 - 公司聚焦医用内窥镜器械和光学产品研发制造 围绕重点专科持续完善产品线 包括胸腹腔内窥镜、宫腔内窥镜、膀胱内窥镜和鼻窦镜等产品注册证书 [1] - 4K内窥镜摄像系统实现量产并具备荧光和除雾功能 在国内市场快速增长 外科诊疗远程交互平台已搭建完成 形成"外科诊疗+快速病理+远程交互"影像管理方案 [1] - 泰国子公司建立内窥镜和光源模组生产能力 实现绝大多数对美销售产品生产 泰国工厂开辟光学产品产线承接海外订单 通过美国子公司、泰国子公司和国内工厂协同应对贸易政策变化 [2] 产能与市场布局 - 营销团队规模达50余人 大部分成员来自国际知名内窥镜行业龙头企业 具备丰富临床市场经验和客户资源 [2] - 持续推进全国市场和营销团队建设 在重点专科开展品牌建设和营销活动 提升产品市场覆盖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2] 技术创新与研发 - 2024年新增专利申请42项 新增授权专利32项 其中发明专利12项 占比37.50% [3] - 获得3款胸腹腔内窥镜(4K/4K荧光/4K荧光除雾)、宫腔内窥镜(4K)、膀胱内窥镜(4K)、4K内窥镜摄像系统N780、鼻窦镜(4K荧光)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 [3] - 与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共建微创显微外科临床解剖培训中心 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培训活动 坚持产学研医一体化研发机制 [3] 产品拓展规划 - 围绕妇科和头颈外科等重点科室完善摄像系统、光源系统、内窥镜、手术器械等组合型产品方案 [4] - 拓展外科手术显微镜和外科电子内窥镜等光学影像产品 与内窥镜协同形成专科应用光学影像方案组合 [4] - 开发新一代内窥镜系统 从腹腔镜延展到关节镜、鼻窦镜及气腹机等配套设备 开展多镜联合影像方案研发 [4] 投资者回报措施 - 连续五年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 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4] - 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未来将继续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5] - 2024年实施股份回购737,000股(占总股本0.6110%) 使用资金2,600万元 2025年新推5,000万-10,000万元回购计划 已回购1,387,000股(占总股本1.1500%)使用资金7,500万元 [5]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 形成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制衡机制 [7] - 2025年将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治理制度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8] - 通过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上证E互动等渠道保持与投资者沟通 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及时回复咨询 [6][7]
海泰新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薪酬制定原则 - 体现个人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和工作目标、责任大小相结合的原则 强化目标责任意识 促进公司和部门整体绩效提高 [1] - 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促进持续创新 保证薪酬与价值创造和贡献大小相符 [1] - 体现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提高公司品牌形象 保证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1] 适用对象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2] - 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薪酬和考核管理的负责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3] - 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同经营层拟定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薪酬发放原则 - 不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按相应职务薪酬制度确定 [4]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 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股东会决议为准 [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需与工作任务及同行业收入水平保持一致 综合考虑工作内容、能力、价值创造、资产规模、利润基数和行业水平等因素 [4] 薪酬调整机制 - 薪酬体系需随公司经营战略和实际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 [4]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经营目标实现情况、价值创造贡献大小和行业薪酬增长水平 [4] 约束机制 - 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擅自离职或薪酬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时 可扣发或调整薪酬 [5] - 因工作不力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未完成经营目标的 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 [5] - 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薪酬委员会可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或终止制度 需报董事会批准 [5] 附则规定 - 不可抗力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时 薪酬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薪酬调整 [6]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6]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立即修订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6]
海泰新光: 对外担保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以规范担保行为 加强风险控制和资产安全管理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要求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2][4] - 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 严禁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7] 担保范围 - 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有业务往来的企业 [2][6] - 被担保单位需满足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资信良好等条件 [2][6] - 原则上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2][7] 担保审查要求 - 需全面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包括基本情况、债务合同、财务报告、银行信用记录等 [3][8] - 责任人需确保资料真实性 防止恶意串通或欺诈行为 [4][9] - 被担保人必须提供与担保数额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 [4][12] 批准程序 - 所有对外担保需事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4][13] -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5][15] - 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17] 风险管控 - 担保合同需明确条款种类 包括主债权金额、债务履行期限、担保方式及范围等 [10][26] - 专人负责担保合同保存管理 并关注担保时效期限 [10][28] - 责任人需持续跟踪被担保方经营状况 发现风险及时上报 [11][29]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无视风险造成损失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12][38][39] - 责任人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或处分 [12][40]
海泰新光: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1]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 [1] - 需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 [1] 独立性要求 - 禁止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担任独立董事 [2] - 禁止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担任 [2] - 禁止在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五大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担任 [2] - 禁止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的人员担任 [2] - 最近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者不得担任 [2]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提名人不得提名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 [3] - 选举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4] - 独立董事中至少需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5] 任期与更换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任但不超过六年 [5] - 辞职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需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 [5]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6] - 需在60日内完成不符合规定情形下的独立董事补选 [7] 特别职权 - 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占公司总资产/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8] - 可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8] - 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 [8] - 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8] - 可在股东会前公开征集投票权 [8] 委员会参与要求 - 独立董事在薪酬与考核、审计及提名委员会中需占半数以上比例 [8]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需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8]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11] - 需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11] - 需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专门委员会资料 [12]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12] 兼职与时间要求 - 独立董事最多可在三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1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10] 会议参与义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可能被解除职务 [11] - 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 [11] 津贴与利益限制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13] - 除披露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额外利益 [13][14]
海泰新光: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1] -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合法合规和效益原则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以防范风险[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同一项目资金需在同一专户存储 且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项目个数[3] -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开户银行需选择信用良好且管理规范的机构[3][4]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专户信息、支取通知机制及监管职责等内容[4] - 协议终止后1个月内需重新签订新协议 境外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5] 募集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投资进度不足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调整计划[7]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原因 资金使用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等行为[7][8] - 资金支出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 最终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8]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且不得质押[9][10] - 闲置资金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但需通过专户实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11][12]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合理性[12][13] - 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审议程序 但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情况[1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管理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仅变更实施地点可免于股东会程序但需董事会通过及备案[14][15] - 变更后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变更原因、新项目计划及风险提示[15][16] - 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时公司需控股 对外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已投资金额、完工程度及定价依据[16][17] 募集资金的监管 - 公司需披露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财务部门需设立台账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18][19]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披露核查结论[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