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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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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营企业勇立潮头数量突破百万
长江日报· 2025-05-29 00:27
企业家精神内涵 - 企业家精神被概括为"不服周"的闯劲、"不信邪"的创劲和"不独行"的义劲,这些特质使武汉民营企业在40年发展中保持竞争力 [1] - 四方光电通过自主研发PM2 5传感器打破国际垄断,高灵敏度甲烷传感器获美国客户追加订单,体现技术扎根的重要性 [1] - 高德红外通过自主研发高性能芯片获得核心竞争力,技术应用延伸至民用汽车、电力、智能制造等多个行业 [1] 企业创新实践 - 四方光电在匈牙利布达佩斯建立运营基地,通过沃尔沃、路虎等企业审核,美国密歇根工厂加速建设中 [1] - 利楚商服聚焦民生需求开发"扫呗"聚合支付和"小区e家"智慧团购,在投入大产出慢的领域持续深耕 [1] - 益模科技专注工业软件18年,智能排产系统达国际领先水平,2024年一季度订单量同比增长超300%,预计全年营收增长50% [1] 武汉民营经济数据 - 截至2024年底武汉民营企业数量达102 5万家,首次突破百万大关 [2] - 全市1 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90%,34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民营企业占79 3% [2]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20 11: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9日15点在武汉公司会议室召开,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12]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2]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熊友辉[12] 报告披露 - 《202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于2025年4月16日经审议通过,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4]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3,132,058.06元,同比增长26.23%[43][79][87]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12,752,791.06元,同比减少15.03%[43][87][90]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6,484,926.47元,同比减少16.84%[43][90] - 2024年末总资产1,553,680,412.01元,同比增长25.01%[76] - 2024年末总负债481,682,754.73元,同比增长76.25%[76]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1,071,997,657.28元,同比增长10.57%[76] - 2024年气体传感产品销售额661,837,767.44元,同比增长21.83%[78] - 2024年气体分析仪器销售额132,538,262.57元,同比增长10.99%[78] - 2024年其他产品销售额78,756,028.05元,同比增长287.80%[78] - 2024年营业成本为503,439,875.57元,同比增长32.66%[89] - 2024年销售费用为75,706,737.69元,同比增长32.90%[89] - 2024年管理费用为64,879,384.07元,同比增长63.49%[89] - 2024年研发费用为113,160,235.69元,同比增长37.60%[89] - 2024年少数股东权益为43,929,429.06元,同比增长456.46%[86] - 2024年财务费用为 - 936,877.81元,同比增长90.83%[90]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49,199.31元,同比下降86.66%[92]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864,754.96元,同比增长13.36%[92]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099,011.93元,同比增长139.55%[93] 分红情况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2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10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3.5万元(含税)[26]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7%[26]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30%~60%[23] -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低碳热工科技产业适时启动新一轮再融资[60] -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为未来三至五年快速发展进行产业投资布局[60] 其他事项 -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8] - 2025年度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税前10.8万元人民币/年[30] - 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34] - 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就综合授信额度内拟相互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34] - 2024年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累计提问98条,公司回复95条,回复率96.94%[55] - 2024年公司举办投资者接待活动共50次[55] - 2024年公司发布编号公告共计51份[54]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监事会召开8次会议,股东大会召开2次[46][48][64]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09:3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四方光电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日起,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相关制度废止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注册资本从7000万元增至10010万元 [3] - 新增法定代表人变更条款,规定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完善股东权利义务条款,明确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权利 [8]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规定,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情形 [9] 股东会议事规则调整 - 股东会职权范围调整,删除原需监事会报告事项 [17]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 [19] - 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25] - 新增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要求 [19] 公司股份管理规定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 [4] - 明确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3]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条款,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6] - 新增类别股股东表决权差异规定 [31]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16 09:3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累积投票制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1] - 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将所持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作为总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董事 [2] -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或合计持有3%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4] - 提名人需事先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需提交详细个人资料 [5][6] - 董事候选人需书面承诺资料真实性并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审核任职资格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7][8] 董事选举投票与当选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权分别按持股数乘以对应类别应选人数计算 [9][3] - 股东需在选票标明股份数及分配给各候选人的表决权数,投票人数不得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9][4] - 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的票数,若未足额则进行多轮选举 [10] - 会议主持人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规则,董事会需提供专用选票并解释投票方法 [11] 附则 -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细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并由董事会解释 [12][13][14]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6 09:33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制定本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促进规范运作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确保客观判断不受影响 [1][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符合独立性要求 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 [6]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包括:与公司存在持股关系(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 在持股5%以上股东处任职 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 [3][4]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8] 提名与选举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审查其资质 [9][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 [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满六年者需间隔36个月才可再提名 [13]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参与决策并监督控股股东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6]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 及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7] - 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3]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 确保知情权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配合实地考察 [33][3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 必要时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 [37][39] 会议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将被提议解除职务 [2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 工作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3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披露履职情况 [29][32]
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09:22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 公司A股股票代码为688665 简称四方光电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 [1]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 单独持有10%股份的股东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 要求增加两项议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 新增议案包括《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提案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定 [1]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5月29日15点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9:15-15:00 [2] - 原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保持不变 [2] 议案内容 - 股东大会将审议包括新增议案在内的多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4] - 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 - 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前披露 [4] 授权委托事项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需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5][6][7] - 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 受托人可自主行使表决权 [6] - 委托书需包含委托人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及签名等基本信息 [7]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16 09: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9]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通知董事[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相关原则[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4] 审批事项 - 六种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批准[6] - 公司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7] - 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批准[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30] - 担保事项决议有额外要求[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的决议规则[31] - 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分两步[33][3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6] - 提案不明确可暂缓表决[3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38]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签字确认[40][4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3] - 规则中数字含本数规定及未尽事宜处理[44]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16 09:0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5-16 09:01
董事提名 - 持有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持有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 累积表决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投票规则 - 选票数不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0] - 超限额或人数,选票视为弃权[10] - 选票总数小于等于有效票数,选票有效,差额视为放弃[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0]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11]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1]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09:0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 |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48345842P。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 万股, 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ubic Sensor and Instru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邮政编码:430202。 第六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