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68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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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5-12-26 09:30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 人肖学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学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 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肖学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学武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其离 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学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26 09:30
一、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 增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授权管理制度
2025-12-26 0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 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章 权限划分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26 09:1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离任是指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 其他原因离开现有职务。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自收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26 09:1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 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 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 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自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26 09:1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 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26 0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 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 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 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下合称为"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26 09: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26 09:1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 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与本条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
四方光电(688665) - 四方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26 09:1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即公司与债权 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按约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并具有以下条件之 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七条 虽不符合本制度第六条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 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