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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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4: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未满;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 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 ...
智明达(688636) - 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 - 李铃
2025-04-24 14:2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独立董事李铃全勤出席[6] - 2024年召开审计等委员会会议各4次,李铃无无故缺席[7]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12]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2.1元,拟派15800924.37元[15] 资金运作 - 2024年5月审议通过用不超2000万闲置募资补流[19] - 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归还闲置募资[20]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4 14:29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拒绝强令担保[4] - 可对具有实际控制权子公司等担保,特殊情况经同意也可担保[6] 担保审查与限制 - 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并分析披露[8] - 有八种情形之一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担保[10]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需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5]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或有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应披露[16]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指定人员保存管理担保合同[24] - 经办责任人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分析报告[24] - 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公告[25]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7]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应启动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8]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8]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且按份额承担责任,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8]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披露信息[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失效[31]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04-24 14: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修订稿) (2025 年 4 月) 目 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4 14: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 术诀窍、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 1 公司")。 第四条 公司选择对外投资项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 ...
智明达(68863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4-24 14:29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 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股东会出现多轮 选举情况时,应根据每轮应选举董事的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第六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由公司董 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1%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人选; 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 人选。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查。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4 14: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 15 | |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
智明达(688636) - 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柴俊武
2025-04-24 14: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 作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履职,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4-24 14: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监管指引第 1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智明达(68863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4 13:4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智明达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00万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25.00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