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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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4 04:24
投资交易概述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出资510万元 持股51% [3][9][12] - 关联方包括联席董事长江虎 出资176.4万元持股17.64% 董事兼总经理龙波 出资117.6万元持股11.76% 另有三方自然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投资 [3][9][1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10][13] 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 - 设立子公司旨在开拓智慧视觉 具身智能及卫星应用等新兴赛道 培育新增长点 [24]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激励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 实现人才发展与公司目标协同 [24] - 关联方参与投资体现公司创新决心 形成风险共担机制 促进业务深度绑定 [24] 公司治理与审批程序 - 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议案 关联董事江虎 龙波回避表决 [5][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均审议通过该交易 [4][26] - 交易定价按1元/注册资本执行 各方以货币出资 遵循同股同价原则 [19][24] 财务与运营影响 - 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 [4][25] - 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4][25] - 注册资本可分五年缴付 具体出资时间由股东会决定 [20][21] 子公司基本情况 - 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硬件制造及电子设备销售 [17] - 员工持股平台持股9.8% 暂未正式成立 [3][9][12] - 最终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3][9][17]
智明达(688636.SH):拟出资51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格隆汇APP· 2025-09-23 10:12
公司投资设立 - 智明达拟与江虎、龙波、耿剑、李伟及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1] - 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51%[1] - 江虎认缴出资人民币176.4万元,占注册资本17.64%;龙波认缴出资人民币117.6万元,占注册资本11.76%;耿剑认缴出资人民币58.8万元,占注册资本5.88%;李伟认缴出资人民币39.2万元,占注册资本3.92%;员工持股平台认缴出资人民币98万元,占注册资本9.8%[1]
智明达:9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3 10:00
公司动态 - 智明达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形式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文件 [1] 行业观察 - 国家组织的大型采购中 报价过低的企业遭到严格防范 并被要求解释清楚投标情况 引发全行业关注 [1]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9-23 09: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认缴510万元,占比51%[2][7] - 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硬件制造销售等[14] 其他新策略 - 设立控股子公司搭建创新业务平台切入新兴赛道[23] - 员工持股平台拟用于激励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23] - 控股子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吸引技术人才[23] 数据相关 - 江虎、龙波等关联方及员工持股平台认缴金额及占比[2][7] - 江虎、龙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11][12] 未来展望 - 目标公司设立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25] - 目标公司未来经营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和风险[25] 决策流程 - 2025年9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议案[28] - 关联董事江虎、龙波回避表决投资议案[28] - 独立董事同意投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7]
智明达(68863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3 09: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 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3] - 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比51%[3] - 江虎认缴出资176.4万元,占比17.64%[3] - 龙波认缴出资117.6万元,占比11.76%[3] - 耿剑认缴出资58.8万元,占比5.88%[3] - 李伟认缴出资39.2万元,占比3.92%[3] - 员工持股平台认缴出资98万元,占比9.8%[3]
智明达(688636.SH)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
智通财经网· 2025-09-23 09:41
公司战略布局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510万元占注册资本51% [1] - 其他投资者包括江虎认缴176.4万元占17.64% 龙波认缴117.6万元占11.76% 耿剑认缴58.8万元占5.88% 李伟认缴39.2万元占3.92% 员工持股平台认缴98万元占9.8% [1] - 设立控股子公司旨在搭建专业化创新业务平台 快速切入智慧视觉、具身智能、卫星应用等新兴赛道 [2] 人才激励措施 - 员工持股平台专门用于激励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 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 [2] - 控股子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可吸引优秀技术人才 提高团队积极性与创造性 [2] - 公司联席董事长和总经理参与投资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机制 实现管理团队与创新业务深度绑定 [2] 业务发展目标 - 通过新子公司培育智慧视觉、具身智能、卫星应用等新领域增长点 [2] - 战略规划着眼于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 促进新产品及新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2] - 创新业务平台可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 支持公司开拓新领域和新产品 [2]
智明达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
智通财经· 2025-09-23 09:41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10万元 持股比例51% [1] - 核心团队人员江虎 龙波 耿剑 李伟分别认缴出资人民币176.4万元 117.6万元 58.8万元 39.2万元 持股比例分别为17.64% 11.76% 5.88% 3.92% [1] - 员工持股平台认缴出资人民币98万元 持股比例9.8% 该平台尚未正式成立 主要用于激励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 [1][2] 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 - 设立控股子公司旨在搭建专业化创新业务平台 快速切入智慧视觉 具身智能 卫星应用等新兴赛道 [2] - 通过新领域布局培育公司增长点 增强长期竞争力 [2] - 公司联席董事长和总经理参与投资 体现公司鼓励创新态度及对新领域发展的信心 [2] 人才激励与团队绑定 - 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 专门用于激励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 [2] - 控股子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吸引优秀技术人才 提高团队积极性和创造性 [2] - 形成风险共担 收益共享机制 保证管理团队与公司创新业务深度绑定 [2]
智明达: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
新浪财经· 2025-09-23 09:34
公司投资设立 - 智明达拟与江虎、龙波、耿剑、李伟及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 [1] - 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1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51% [1] - 江虎认缴出资176.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7.64%;龙波认缴出资117.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1.76%;耿剑认缴出资58.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88%;李伟认缴出资39.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3.92%;员工持股平台认缴出资9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9.8% [1] 交易性质 -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8 21:10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09月18日在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召开 [3] -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王勇主持 无被否决议案 [2] 出席人员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7人 实际出席6人 董事龙波因公务缺席 [4] - 董事会秘书秦音出席 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4] - 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成都)指派律师余际、李晗进行见证 [6] 议案审议结果 - 议案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得通过 [3]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法律意见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6] - 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6]
智明达(688636) - 成都智明达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8 09: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18日在成都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96人,所持表决权占比5.4749%[2] - 7名董事6人出席,龙波因公务未出席[5]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同意票占99.2494%[7] - 反对票占0.1822%,弃权票占0.5684%[7] -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已获通过[7] 会议合规 - 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10] - 见证律所是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为余际、李晗[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