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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中心为公司对外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 (二)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例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制订未来重 大经营计划,签订重大合同等;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与应予披露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媒 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 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 公司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由董事会审批,超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满足一定条件由董事会审批,超规定数额由股东会批准[9][10] 投资决策 - 除规定投资事项外,其他由董事长决定并事后向董事会报备[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事先经股份公司批准[6] 投资管理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应累计计算[13]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相应决议通过或董事长决定[24] - 投资项目终止要全面清查,核销需相关证明[24] - 财务中心审核资料并会计处理[24] 监督报告 - 投资管理部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进展[26]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26] - 内部审计检查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和投资计划合法性[28][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35]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应对舆情的能力,维护公司商业信誉及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 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 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见附件一)。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人员聘任 - 公司设1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总经理及高管聘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聘连任[6]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季度后15个工作日、年度后6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8]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3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5]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提前征集、审批、通知[18]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保存5年[18] 绩效薪酬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评价由相关委员会负责[20] - 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联系发放[20]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同此[22]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提议,董事会批准[23]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赛特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审计部门人员的职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福 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公司审计部或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和本制度,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职责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 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 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