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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8] - 单笔募资支出超20万元需董事长审批[10] - 自筹预投募投项目后6个月内用募资置换[1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为保本型[12] - 闲置募资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2] - 募资应存于董事会批准专项账户[5] - 募资到账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募资按招股书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8] - 募资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9]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注销股份[13] - 节余募资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募集资金监管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2]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资情况[23]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资鉴证报告[24] 募集资金变更 - 超募资金投资主营业务需董事会决议等程序[14]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程序[16] - 募投项目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16] - 募资使用超额度等严重情节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8]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及新项目情况[19]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建立健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中心为公司对外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由董事会审批,超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满足一定条件由董事会审批,超规定数额由股东会批准[9][10] 投资决策 - 除规定投资事项外,其他由董事长决定并事后向董事会报备[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事先经股份公司批准[6] 投资管理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应累计计算[13]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相应决议通过或董事长决定[24] - 投资项目终止要全面清查,核销需相关证明[24] - 财务中心审核资料并会计处理[24] 监督报告 - 投资管理部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进展[26]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26] - 内部审计检查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和投资计划合法性[28][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35]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4] 责任情形 - 应追究责任情形包括违反法规、未按规程办事等[8] 处理措施 - 审计部调查原因并拟定处罚及整改措施,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5]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6] 处理区分 - 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打击报复等[17]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包括阻止不良后果、不可抗力等[20] 制度实施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实施[23][24]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接待规范 - 办法用于规范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3] - 接待工作遵循六项原则[5]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秘室负责具体接待事务[6] 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不接受相关活动[7] 活动方式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可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8] 信息管理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8] 现场参观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签承诺书,文件资料存档保管[9] 采访管理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前需提供提纲,董秘室拟定方案[9] 文件发布 - 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应知会公司,问题应改正或澄清[10] 再融资信息披露 - 公司实施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1] 保密措施 - 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11] 信息泄露处理 - 信息泄露立即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2][13] 登记制度 - 公司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结束后两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12] 网站信息披露限制 - 不得通过“上证e互动”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2] 预约方式 - 工作日特定时间可电话、邮件、传真预约[16] 预约材料 - 预约需填写《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和《承诺书》[16] 接待时间 - 周一至周五特定时间段接待[17] 调研承诺 - 调研等活动承诺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21] 保密协议规定 - 保密协议规定双方不向第三方泄漏重大事项及未公开信息[24]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3] - 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拟派发股票股利等,所依据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2]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公司应及时披露交易[25]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公司应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的交易需经特定程序并披露[27]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等需及时披露[27] 信息披露人员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5]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上交所指定联络人[5] - 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6]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29] - 临时公告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32] - 定期报告由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确定披露时间和编制计划[31] 信息管理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41][43] 舆情管理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43] - 舆情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3] - 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落实舆情领导小组日常舆情管理工作[44] 保密与责任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5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行政、经济处分,可能追究法律责任[54]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见附件一)。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 ...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人员聘任 - 公司设1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总经理及高管聘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聘连任[6]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季度后15个工作日、年度后60个工作日提交报告[8]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3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5]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提前征集、审批、通知[18]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保存5年[18] 绩效薪酬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评价由相关委员会负责[20] - 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联系发放[20]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同此[22]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提议,董事会批准[23]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
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赛特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