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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68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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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6883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0:01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情况的实体[3] 担保条件 - 除特定担保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他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6] - 不符合条件但公司认为需合作且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担保[7] - 被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等情形,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9] 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除特定对外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其他由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需回避[14] 合同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程序[14] - 担保合同应明确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内容[15][1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是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资信调查等工作,法务部门协助[18] 异常处理 - 发现未经审批的异常担保合同,应向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并降低风险[19]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财务部门需向董事会报告[20] 责任承担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前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按份额承担责任,公司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23]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形,责任部门应告知董事会秘书以便披露信息[25] 追偿规定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相关人追偿[27] 术语定义 - 制度所称“市值”指交易前十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30]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30] 制度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中微半导(6883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0:01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 - 董事会收到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6] 信息披露与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在股东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披露资产评估等情况[10] - 董事会、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10] - 董事会、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投票权与选举制度 - 董事会等公开征集投票权需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16] - 股东会选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提案与记录保存 - 持3%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会前10日书面提交[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0]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两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规则生效 - 规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25]
中微半导(688380)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8-25 10:00
人员变动 - 2025年8月22日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议案[1] - 聘任杨勇为总经理等多人任职,任期三年[1] - 原第二届董事会聘任人员8月23日起不再履职[3] 持股情况 - 截止公告日,吴新元间接持股2490687股[4] - 李振华直接持股450000股、间接持股2081636股[5] - 龙卫、陈晓、陈武未直接或间接持股[7]
中微半导(688380) - 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5 10:00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34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5 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至 9 月 5 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nfo@mcu.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17:00 参 加 2025 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 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
中微半导(68838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2025-08-25 10:00
董事会人事 - 拟增选楚军红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 委员会调整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不变[4] - 明确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名单[4] - 委员会名称及成员调整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4]
中微半导(68838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25 10:00
提名信息 - 杨勇提名楚军红为中微半导体(深圳)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5]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3] - 候选人有不良记录情形[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中微半导(68838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8-25 10:00
股权与股东权益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036.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起诉或直接起诉[7] 交易与审议规则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等多类交易满足一定金额或比例需审议[10][11] -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需审议[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等多种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等[14]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8]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4]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3]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配利润[38] - 公司当年盈利等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8] - 利润分配预案经相关审核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3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等[3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40]
中微半导(688380) -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8-25 10:00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楚军红任职资格[1] - 楚军红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2] 后续安排 - 公司同意楚军红为候选人并提交会议审议[2] 提名委员会成员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宋晓科、孙晓岭、杨勇[3]
中微半导(688380) - 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8-25 10:00
8 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就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中微半 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中微半导体(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类型 | | --- | --- | --- | | | 第一条 | | | 第一条 | 为维护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 | | | |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 | 为维护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修订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 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 |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 | )和其他规定,制订本章程。 | 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规定,制订本 | | | | 章程。 | | | | 第三条 | | |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 | | |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 ...
中微半导(68838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25 10:00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楚军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杨勇提名为中微半 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