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68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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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6881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9: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具体方案[31]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广大特材(6881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8]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9] - 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10]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应立即以临时报告披露[12]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立即以临时报告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应立即以临时报告披露[13]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11] - 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临时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21] - 其他临时报告经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后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事宜[2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需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24]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26] - 公司披露信息刊载于其他媒体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6]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27] - 公司在规定媒体以外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36] - 各部门和子公司在内部发布内容需经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审查,董事会秘书审核[36]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若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38] 其他 - 财务负责人每月需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说明重大财务事项并签字[29] - 经理班子应在事项发生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总经理保证报告真实及时完整[30] - 子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应在事项发生当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子公司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及时完整[32]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40]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41]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1]
广大特材(6881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09:33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4]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发布选聘文件并公示结果,续聘且费用未变可不公开选聘[3][4]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流程与监督 - 选聘流程含财务部准备、稽核室初审、审计委员会评价等[5]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至少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4] - 聘用或解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广大特材(6881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审核与登记 - 暂缓、豁免披露内部审核经申请、审核、审批[7] - 相关事项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特定事项[9] 披露要求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说明[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已办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特定情形及时核实披露[10] 知情人管理 - 存在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16] - 存在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18] - 知情人知晓制度内容,负有保密等义务[19] - 知情人主动填写登记表并备案[19] - 保密不当致泄露承担法律责任[19]
广大特材(6881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
广大特材(68818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8-29 09:33
审计规定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0] - 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前3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4]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议,审计部30日内答复[14]
广大特材(68818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加强应对能力[2] - 舆情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涵盖境内外互联网载体[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5]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5] - 知悉舆情后工作人员立即汇报董秘[6] 保密与追责 - 公司内部有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9] - 公司将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的法律责任[10]
广大特材(68818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与本条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 5.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6.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主要负责人; 7.由本条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关联法人 ...
广大特材(6881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9 09:33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独立董事的专门工 作机构,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事项。 第五条 专门 ...
广大特材(68818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8-29 09:33
适用范围与管理 - 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确定薪酬方案[4] 薪酬构成与调整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外部董事不领津贴[7] - 内部董事、高管薪酬由岗位基本工资等构成[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调整薪酬标准[7] 考核与实施 - 考核关注主营业务经营情况[8] - 结束后报告考核与薪酬分配情况[8]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