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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60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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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8 10:2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O=\pm\sqrt{3}\neq\lambda\sqrt{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春雪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实际 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除外)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0:2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 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 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及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 人,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董 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 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制定依据:根据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2025-08-28 10:2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0:20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 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 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合法、有序、高效、平等地 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春雪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高 效地履行职责,提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春雪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议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1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春雪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名以 上的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 选董事,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变更一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此外,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候选人的 人数等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也可以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
2025-08-28 10:19
为了防治舞弊,加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实现舞弊查处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反舞弊制度是预防舞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本制度所指 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 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职 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反舞弊内控机制,包括设立投诉举报渠道以防范和发现舞弊行 为,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对舞弊行为带来的危害采取适当且有 效的补救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舞弊是指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的或者非法的收益,主要存在以 下领域:虚假财务报告、资产的不适当处置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其他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正确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 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公司自愿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 ...
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生产总监、营销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本制度与监 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为准。 三、权责 (一)股东会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 (二)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