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60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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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08: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 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1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 ...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2 08: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际联合(北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 ...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是信息 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理部门。董事会应 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公司各级相关 部门有配合义务。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内容。对外报道、传 ...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08: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 ...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2 08: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际联合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接受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主持公 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若干名,由总经理(总裁)提名,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 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 ...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特定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如资产总额占比等[5] - 对外投资达特定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如成交金额占比等[5]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标准,披露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不超6个月[7] - 交易标的为其他资产且达股东会标准,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1年[7] 投资决策规则 - 12个月内连续投资分次决策,累计计算投资数额并审批[9] 投资管理规定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保管制度,人员分离[13] - 对外投资审批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分层决策,股东会最高[4] 部门职责分工 - 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财务部管资金,审计部审计[10][11] 委托理财要求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专人跟踪资金[8] 子公司要求 - 子公司经营和投资服务公司整体战略与布局[8] 财务管理要点 - 财务加强对外投资收益管理,严禁设账外账[15] - 财务设对外投资明细账并核对账目[15] 档案与监督管理 - 董事会秘书等加强对外投资档案管理[15]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进展和效益,异常处理[17] 投资处置规定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按规定权限审批[17] - 处置前分析论证并提交审批[17] - 投资项目终止进行资产清查等手续办理[18] 信息披露义务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制度生效情况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2]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08:18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建议[11] 表决与记录 - 每委员1票表决权,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11][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2]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4] - 决策可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支付[16]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决定[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偿接受担保等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0] 担保与资助决策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1]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2]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的,公司应说明原因等[27]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关联交易其他要点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5]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应向上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8]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介绍等内容[18]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2]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29]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担保[30] - 公司可就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披露关联交易[30] 制度相关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原《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时废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