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60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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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使独立董事有效的履行其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 ...
正和生态(6050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 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深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 ...
正和生态(605069)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 内容包括:(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 代替;(2)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的其它修 订,详情请见附件。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
正和生态(605069)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10:53
募集资金 - 2021年8月11日公开发行4071.1111万股,每股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6.16亿元,净额5.29亿元[1] - 截至2025年期初累计项目投入5.06亿元,利息收入净额193.41万元[4] - 2025年1 - 6月项目投入412万元,利息收入净额0.1万元[4] - 截至2025年6月末累计项目投入5.1亿元,利息收入净额193.5万元[4] - 应结余募集资金2066.04万元,实际结余66.04万元,差异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 - 募集资金总额为52,881.30万元,本年度投入412.00万元,已累计投入51,008.76万元[24] 项目投入 - 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0%,承诺投资3,000.00万元,累计投入1,092.28万元[24] -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81.68%,承诺投资16,179.38万元,累计投入4,811.35万元[24] - 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48.44%,承诺投资5,062.10万元,累计投入892.71万元[24] -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36%,承诺投资121,000.00万元,累计投入44,212.42万元[24] 资金使用 - 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3亿元,后用1.28亿元募集资金置换[10] - 2021年8月24日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750.42万元[24] - 2023年7月25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24日全部归还[25] - 2024年8月14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8月13日全部归还[11][25] - 2021年9月23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5] 其他 - 2024年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专户结存利息38.72元转入相关专户[2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等三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66.04万元[7][8] - 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17][18] -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22]
正和生态(605069)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25-08-28 10:53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8500万元[6] - 向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提供分包预计8500万元,占比20%,上年1207万元[7] 关联方情况 -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注册资本14600万元[8] - 2024年底总资产439399.88万元,净资产32937.46万元等[8]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7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4]
正和生态(605069)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8-28 10:53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 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为匹配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效能, 同时结合各位董事的专业优势,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熠君(主任委员)、杨波、张慧鹏、周付春、王爽、张 帆、王福山; 2、审计委员会:王爽(主任委员)、梁文昭、章友、杨波、周付春; 3、提名委员会:章友(主任委员)、梁文昭、王爽、张熠君、杨波; 4、薪酬与考 ...
正和生态(605069)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8 10:49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 2025 年半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合同 资产、长期应收款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316.78 万元,增加公司利 润 10,316.78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97.40 万元,减少公司利润 1,397.40 万元;公司 2025 年上半 ...
正和生态起诉追讨1.29亿元款项 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新浪财经· 2025-08-27 16:45
诉讼案件概述 -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高达1.285亿元(128,584,958.27元)不含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目前法院已立案但未开庭审理 [1] 合同背景与履约情况 -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三方共同签署EPC总承包合同 承建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湄洲湾北岸段) [2] - 公司按约完成施工并于2022年12月14日通过完工验收 项目已正式投入使用 [2] - 项目结算价款为1.841亿元(184,079,312.46元)但对方仅支付7000万元(70,004,871.07元)工程款 欠付本金达1.141亿元(114,074,441.39元) [2] 额外费用与利息计算 - 因对方未接受项目移交 公司被迫延长养护至2025年7月31日 产生超期养护费426万元(4,263,334.00元) [2] - 延期支付利息暂计为1025万元(10,247,182.88元)自2021年11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实际清偿日 [2] 连带责任主张依据 - 福建褡裢公司系福建大爱之旅公司唯一股东 北岸管委会系福建褡裢公司唯一股东 [3] - 蓝色港湾项目为北岸管委会委托代建且使用政府财政资金 北岸管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合同履行并作为最终权益获得者 [3] - 公司要求福建褡裢公司、北岸财政局、北岸管委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具体诉讼请求 - 请求判令支付欠付工程款1.141亿元(114,074,441.39元)利息1025万元(10,247,182.88元)及超期养护费426万元(4,263,334.00元) [3] - 要求连带责任方共同承担债务 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相关费用 [3] 公司立场与影响说明 - 诉讼旨在加速应收账款回收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4]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4]
最高超140%!多家A股公司上调回购价格
上海证券报· 2025-08-27 15:04
核心观点 - 7月以来18家上市公司上调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平均上调幅度达61.5% 最高上调141.38% [1][2][6] - 上调主因包括股价上涨超过原回购上限及对公司发展信心增强 旨在保障回购方案实施并传递积极信号 [2][4][9] - 多家公司通过银行回购专项贷款获取资金支持 部分公司同步提高回购资金总额 [8] 公司回购价格调整详情 - 金力永磁上调回购价格上限37.35%至42.66元/股 因股价上涨至39.88元/股(较回购方案推出时上涨96.11%)[1][2][4][6] - 均普智能上调幅度最高达141.38% 从5.8元/股调整至14元/股 [2][6] - 科思科技上调89.38%至102元/股 臻镭科技上调94.07%至74元/股 理工导航上调99.03%至65.68元/股 [2][6] - 振东制药上调90%至11.4元/股 金春股份上调95.53%至35元/股 [2] 回购方案调整背景与动因 - 市场回暖导致股价接近或超出原回购价格上限 需调整以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4] - 部分公司基于对内在价值的认可及发展信心主动上调价格 [4][9] - 盛美上海等公司出现多次上调回购价格行为 [6] 回购资金支持机制 - 奥士康获中国银行1.62亿元回购专项贷款支持 期限不超过3年 [8] - 中顺洁柔将回购资金总额从1.1-1.6亿元上调至1.6-2.1亿元 并新增兴业银行1.1亿元专项贷款 [8] - 央行联合监管机构于去年10月推出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 鼓励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8] 市场影响与公司表现 - 回购方案公布后多家公司股价显著上涨 如金力永磁涨幅达96.11% [6] - 上调回购价格被视为市场环境改善和投资信心提升的标志 [2][9]
正和生态: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2:12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1] - 被告包括福建大爱之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褡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1] - 涉案总金额为128,584,958.27元 包括工程款114,074,441.39元 利息10,247,182.88元及超期养护费4,263,334.00元[1] 项目背景与合同履行 - 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 - 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 项目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完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2] - 项目结算价款为184,079,312.46元 被告仅支付70,004,871.07元 欠付工程款本金达114,074,441.39元[2] 诉讼请求与法律依据 - 要求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114,074,441.39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 - 主张超期养护费用4,263,334.00元 因项目移交延迟导致公司被迫继续承担绿化苗木养护至2025年7月[2] - 要求福建褡裢公司 北岸管委会及北岸财政局对福建大爱之旅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民法典》和《公司法》相关规定[3] 被告关联关系与项目资金 - 福建褡裢公司系福建大爱之旅公司唯一股东 北岸管委会系福建褡裢公司唯一股东[2] - 蓝色海湾项目系北岸管委会委托福建大爱之旅公司代建 项目投资均为政府财政资金[3] - 北岸管委会通过组织财政评审和付款审批等方式参与合同履行 系项目最终权益获得者[3] 公司立场与诉讼目的 - 公司提起诉讼旨在加快应收账款收回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1] - 案件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