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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9 19: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还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发布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10][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15: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华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合法有效 [2]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4][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15: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由董事长孙继胜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合法有效 [9]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朱超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11][12]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鉴于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朱超回避) [14][15]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4点30分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9][20][23]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 - 12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22][23][24]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数量总和,可通过任一账户参加投票,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24][25][26]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可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27][28][29] 会议登记方法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需额外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代理人需持委托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需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00 - 11:30,13:30 - 14:30),登记地点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参会登记不作为必备条件 [29][30][31] 其他事项 - 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联系人董萍,联系电话0519 - 81282003,传真号码0519 - 81186701,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邮政编码213022 [31]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09 12:03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 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丽锦 江冰 钱振华 2025 年 4 月 9 日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0Z0106号)
2025-04-09 12:01
RSM 容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10Z010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址 - - 报告编码:京25DTH 目 录 | 序号 | B 公 | 页码 | | --- | --- | --- |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8 | ▲ - - - - y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10Z0106 号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仪供永安行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永安行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 7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永安行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09 12:01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永安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最近五年内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 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2 号文核准, 公司已公开发行 8,864,8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8,648.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647.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00.1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 [2020]216Z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09 12: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月25日14点30分在常州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召开[2] - 网络投票4月25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4] - 审议12项议案,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8] 时间安排 - 议案于2025年3月17日、4月10日披露[10]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1日[13] - 参会登记4月25日9:00 - 11:30、13:30 - 14:30[16] 其他信息 - 联系人董萍,电话0519 - 81282003,传真0519 - 81186701[17] - 公告2025年4月10日发布[19]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04-09 12:0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 1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12:00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15:0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 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 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12:0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15:3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二)审议并通过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经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4-01 10:19
可转债发行 -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88,6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3] - 88,6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4] 转股情况 - “永安转债”2021年5月31日起可转股,转股期至2026年11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20.34元/股,最新14.47元/股[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转股金额313,362,000元,形成股份19,244,329股,占比10.26%[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转股可转债金额573,118,000元,占比64.65%[4] - 2025年1 - 3月,转股金额17,420,000元,形成股份1,203,764股[4] 转股价格调整 - 2021年6月,转股价格由20.34元/股调整为16.48元/股[5] - 2022年6月,转股价格由16.48元/股调整为16.38元/股[6] - 2023年6月,转股价格由16.40元/股修正为14.93元/股[7] - 2024年6月,转股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1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27 19:22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是财政部2024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将保证类质保费用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3] - 变更执行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3] -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原有《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配套规定 [4] - 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新发布的指南和解释第18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原准则执行 [5]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6] -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变更内容细节 - 主要调整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其预计负债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