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603338)

搜索文档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总经理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2]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12] 总经理办公会议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由总经理主持,可指定人选代为主持[10] - 会议通知含时间与地点等,由总经理决策[10] 财务与细则 - 财务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日常财务工作[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14]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分次实施时董事会可授权签署[5] - 七种情形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担保对象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7] - 向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需预计额度提交审议[8] 担保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9] - 签订担保合同财务审查,董事长或管理层代表签署[11] - 对外担保由财务经办,负责多项工作[14] 信息披露 - 达到标准的担保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8]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11][13]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业绩预告等前5日不得买卖[6] - 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8] 信息申报 - 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其他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5] - 违规买卖除监管处罚外公司还将处分[15] - 制度按法规等执行、修订,由董事会解释[17]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并补选[13]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职权行使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8] 沟通与知情权保障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3]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论证[28] 会议通知与材料 - 公司应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申请或报告[29]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津贴与保险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3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办事和监管[2]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7]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9]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填审批表并告知董秘[12] - 董秘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容真实性、准确性[12] 违规处理 - 外部致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并公告[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16]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6] 重大事项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项[1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项[1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项[1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项[1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项[18]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2]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委员审议关联议题应回避,该议题须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后续流程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两日内书面报董事会[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 制度有关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2]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3] 审核与登记 - 申请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5] 报送与解释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浙江证监局和上交所[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6]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1]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通知保荐机构[6]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3] 募投项目规定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9]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14] 募集资金存放与协议 - 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作他用[6] - 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使用审批 - 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11]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并披露报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4]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4] 违规认定与变更 - 超额度期限情形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9]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相关内容[23] 其他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