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60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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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60318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2:17
股东会投票方式 - 公司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含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2] 时间安排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会前两日提供股东数据[5] - 股票名义持有人征集意见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7]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在股东会当日交易时段,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 - 15:00[9] - 证券公司等通过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1] 投票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10] - 多账户股东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1]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持股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11] 统计披露 - 审议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14] 结果查询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查有效投票结果[14]
弘元绿能(603185)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2:1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并报股东会决定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2]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7] 协议终止与公告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资金归还与报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5] 超募资金使用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15] 节余资金披露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7]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等发表同意意见[19]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变更募投项目相关内容[21]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上交所[2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4]
弘元绿能(6031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2: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审议规则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额度及期限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4] 文件保存期限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可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以额度计算[1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18]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交易合计与预计总金额比较[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0]
弘元绿能(603185)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2:17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人选由董事长等推举,经董事会批准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11] - 提前5天通知,紧急可立即通知并召开[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13]
弘元绿能(60318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2:17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3][11] 选聘评价要素及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10] 审计费用相关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3]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更换及选聘时间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 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随意变更[20] 续聘与改聘规则 - 评价肯定提议续聘,否定提议改聘[13] 信息披露要求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9]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及履职和监督报告[19]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违规严重董事会处罚责任人,损失由责任人赔偿[19] 不再聘用情形 - 六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19] 文件保存与制度相关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1]
弘元绿能(6031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2:17
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经董事会批准[6] - 低于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根据《经理工作细则》决策[9] - 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标的相关同类投资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9]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1] 投资分类及程序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13]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13] - 短期投资程序包括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有关部门编计划并履行审批程序[13][14] - 长期投资程序包括经理办公室评估、组建小组分析、委员会评审、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等[14]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执行中可根据情况调整[15] - 投资预算方案需经有权机构批准,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需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投资[17] 特殊投资要求 - 证券投资决策需慎重,合理安排资金,控制投资风险[18]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18] 财务核算与披露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21] - 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2]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 公司对外投资按法律法规和上交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弘元绿能(60318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2: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立即通知召开[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3] 职责与工作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7] - 可委托猎头,费用公司承担[8]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5]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7]
弘元绿能(60318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doc
2025-09-05 12: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章程修订将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3] 财务资助与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6] 股东权益与监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8] - 股东有权撤销违规决议,特定股东可起诉董事等人员违规致损[8][9]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不同审议有不同通过要求[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18]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兼任高管等董事有比例限制[23] - 董事辞职有生效时间、履职及忠实义务期限规定[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38] 通知与送达 - 公司通知以不同方式送出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4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有通知和公告要求[41][42]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解散有公示和清算要求[43] 章程与制度修订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46][47]
弘元绿能(6031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9月)
2025-09-05 12:16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3]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5] - 连任不超6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已在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的不得被提名[14]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专门会议定期每年至少1次,召集提前10日通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20]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书面、通讯方式[20] 履职限制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4]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或审议事项[29] 补选与解聘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职责权限 - 在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沟通与披露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津贴与保险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0] - 必要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股东[3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
弘元绿能(603185)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05 12:16
公司会议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9月5日召开[2] 员工持股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6] 人事变动 - 同意取消监事会后免去朱永忠职工代表监事职务[7] - 同意选举季富华任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