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达医疗(6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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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达医疗: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1.21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26 10:0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4.7亿元 同比下降16.0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亿元 上年同期为盈利9130.61万元 [1]
润达医疗(6031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关系的良性发展,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1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
润达医疗(6031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日前至少两日公告说明[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23]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5]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9] 弃权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0]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41]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9] 会议结束时间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决议公告 - 决议应及时公告,统计并公告不同类型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23] - 公告应包含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8] 会议异常处理 - 因特殊原因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上海证监局及上交所报告[25]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26]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7]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8] 决议撤销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2]
润达医疗(603108) -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 | | 第二节 茎事へ 重事な . | |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四节 独立董事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 ...
润达医疗(6031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董事会 秘书负责分管证券事务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
润达医疗(6031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 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 ...
润达医疗(603108)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投资和交易决策工作的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投资、 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 投资、交易(以下简称"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 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事项: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
润达医疗(6031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证券 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润达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
润达医疗(60310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 ...
润达医疗(6031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9:5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