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603026)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确立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简称"股东") 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目标。 第二章 总体政策 第二条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 度报告、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 站 的 披 露 资 料 , 以 及 公 司 通 讯 及 其 它 公 司 刊 物 登 载 于 联 交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 第三章 股东查询 第三条 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 查询。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第四章 公司通讯 (一)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 (二)中期报告; (三)季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