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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4:59
文章核心观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小计均为零 [2]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经营性往来 - 四川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受控股股东,因业务产生应收账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676.28万元,累计发生额2060.39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 - 2398.47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338.20万元 [2] -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广告设计及制作等服务产生应收账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4.76万元,累计发生额27.24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 - 47.47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53万元 [4] 非经营性往来 - 四川文轩艺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818.39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818.39万元 [4] - 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累计发生额1017.90万元 [4] - 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793.57万元,其他变动 - 18.32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775.25万元 [4] - 四川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79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203.55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 - 203.55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7900.00万元 [4] - 四川读者报社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4028.51万元,累计发生额75.31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 - 102.58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001.24万元 [4] - 四川新华文轩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538.20万元,累计发生额 - 877.50万元;因借款产生其他非流动资产,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5600.00万元,其他变动 - 1000.00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4600.00万元 [4][5] - 文轩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195.60万元,累计发生额950.0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 - 1820.61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0000.00万元;因借款产生其他非流动资产,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0000.00万元,其他变动 - 10000.00万元 [5] - 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因借款产生其他应收款,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5133.97万元,累计发生额153.41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 - 11164.59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122.79万元 [5] 总计情况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80380.99万元,累计发生额3105.53万元,资金利息1920.4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 - 17633.09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67773.90万元 [5] 特殊说明 - 公司之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其他变动系借款流动性重分类 [5]
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4:50
文章核心观点 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2024年度相关议案,并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2][4][5] 分组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3月13日书面发出 [1] - 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5名,监事冯建委托监事王焱代为行使表决权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明主持,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1] 分组2: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报告并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2]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按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2][3][4]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相关报告 [4]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认为方案符合规定和公司情况,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4][5]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 [5]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确认该报告 [6]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确认该报告 [6]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确认该报告 [7][8]
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7 14:5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原则、执行主体及职责、工作内容与实施规范、执行主体资格要求等内容 [1] 分组1:总则 - 制定制度目的是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多种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的活动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1][2] 分组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及各方的职责 - 执行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各机构相关人员 [2]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主持参加重大活动;董监高按要求参加;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归口管理日常工作;各机构参与配合 [2][3][4]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管理平台等多项内容 [4] 分组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与实施规范 - 工作涉及信息披露、投资者交流与资本市场反馈等方面,董事会秘书规划统筹,执行主体按安排执行 [4] - 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遇突发事件及时披露;执行主体可在合规前提下自愿披露信息 [4][5] - 董事会办公室定期股东分析,研究舆情、媒体报道和行业发展 [5][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 [7] - 公司多渠道开展工作,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方式 [6][7][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 [8][9] - 公司建立健全档案,支持投资者行权,处理投资者诉求 [9][10][11] - 董监高等开展工作应审查信息,不得出现违规情形 [11] 分组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执行主体的资格要求 - 执行主体应参加系统性培训和相关组织举办的培训 [11] - 工作人员应提高业务水平和沟通技能,了解监管法规政策 [12]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 [12][13] 分组5:附则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 [12]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新法规不一致时按新规定执行或修订制度 [12]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 [12][13]
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子斌)
证券之星· 2025-03-27 14:50
文章核心观点 新华文轩独立董事刘子斌汇报2024年度履职情况,表明履职尽责促进公司合规发展,维护股东权益,2025年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贡献力量 [1][8]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按上市地监管规则作出独立性书面确认,无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1] -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1]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 出席公司董事会全部16次会议、股东大会全部2次会议,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1]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 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9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均亲自出席 [2] - 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或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2]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 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独立审慎发表审议意见 [2][3] - 非会议期间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业务,监督核查公司情况,提升履职能力 [3] - 未发现公司存在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3] 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 听取管理层汇报及审计部年度工作报告,参与审议相关议案,就公司财务等事项与相关机构讨论沟通 [3] 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 对公司行业发展、经营、财务等情况考察调研 [3] - 公司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提供资料协助判断 [4] 与投资者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 积极与投资者沟通,独立公正判断议案,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关联交易 - 审核关联交易,认为符合规定,关联董事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利益 [4] 财务与定期报告 - 跟进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程序,审阅格式内容,确保真实反映公司状况,避免违规泄密 [5][6] 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 审查聘任徐永平为财务总监事项,认为其具备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6] 提名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考察提名和聘任程序,评估候选人资格能力,认为程序规范,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满足独立性要求 [6]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 - 主持审计委员会并参与董事会审议,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相关机构,聘用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6] 四川民族社无偿划转后续事项 - 审阅资料了解情况,督促控股股东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7]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 未发现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情形 [7]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重视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机制,系统建立和运行完整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 [7] 总结 - 2024年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履行职责促进合规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8] - 2025年将继续履职尽责,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8]
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7 14:5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加强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管理要求及责任追究办法 [1] 分组1: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相关章程和制度 [1]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监事会监督制度实施 [1] - 公司相关人员和机构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 [2] 分组2: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具体信息 [2]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可能影响公司股票或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如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业绩变动等 [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股东、收购人、中介机构人员等 [5] 分组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公司应在信息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知情人需确认 [6] - 重大事项时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股东等主体配合 [6][7]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 [7] - 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及时补充完善档案和备忘录信息,保存至少十年 [7] - 各方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按要求送达公司 [7][8][9]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登记 [10] - 信息报送范围、表格和备忘录格式根据上交所要求确定 [17] 分组4: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对外提供信息需签署保密协议或书面告知保密义务 [10] - 向外部报送年度报告信息时间和内容有规定 [10]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利用信息谋利或进行证券交易,控股股东等应控制知情范围并及时澄清异动 [11] - 董事会拒绝不合理的未公开信息提供要求 [11] 分组5:责任追究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情况,视情节处分责任人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12] - 非知情人违反制度造成后果,公司提请监管机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提出诉讼 [13] 分组6:附则 - 公司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 [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 [14]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7 14:20
会议信息 - 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成都召开[3] - 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5名,冯建委托王焱代为行使表决权[3] 议案表决 -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6票同意,部分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5][7][10][14]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7 14:2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45亿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64亿元[16] - 以2024年末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1元,含税合计约派发50,587.48万元[17] 会议相关 - 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8名[3] - 建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成都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35]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如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5][8][11][13][15][18][20][31][32][33][34][35]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7 14:17
内部控制审计 - 毕马威华振审计新华文轩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2] - 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7]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5-03-27 14:1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 内容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 - 5 | |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1 - 8 | |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9 | - 13 | |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4 | - 19 | |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20 | - 23 | | 财务报表附注 | 24 | - 163 |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 ...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3-27 14:15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提高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合称为"《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 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的的相关活动。 1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