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6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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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龙)

2025-03-27 14:15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亲自出席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1次,委托出席董事会1次[2] - 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出席[2][3] 公司相关评估 - 对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现需行使特别职权事项[2][4] - 认为关联交易、高管聘任等合规[7][8] 公司监督事项 - 跟进定期报告编制,督促解决同业竞争问题[7][8] - 未发现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风控系统有效[8][9]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3-27 14:15
重大资产变动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7] 股东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大[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9] 财务变动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1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11]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实施[4] - 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人员获悉内幕信息应报告董秘[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信息报送与违规处理 - 公司向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或年报披露时间[20]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将处分,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监管部门[24]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董事会[27]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子斌)
2025-03-27 14:15
各位股东: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新华文轩")独立董事,我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并按上 市地监管规则就本年度的独立性向公司作出了书面确 认,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个人工作履历、专业 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 节"公司治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全部16 次会议、股东大会全部2次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应出席 | 现场出席 | 通讯出席 | ...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富民)
2025-03-27 14:15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出席全部1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均投赞成票[3] - 担任提名、审计委员会职务,出席相关会议[3] - 2024年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并参与工作[11] - 2025年将继续履行职责[11][12] 公司治理 - 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9] - 审查聘任徐永平为财务总监,认为程序合法[8]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无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4] - 无对外担保情况[9] - 控股股东无占用资金等侵害利益情形[10] - 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有效,无重大缺陷[10] - 关联交易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7] - 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程序规范[8]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7 14:1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 ...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3-27 14:10
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 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7 14:1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7 日 —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韩文龙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韩文龙的任职 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关于聘任本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3-27 14:10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0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本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 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2.人员信息 1 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1,309 人,其 中 ...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关于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03-27 14: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 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 业务板块 | 销售码洋 | |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 | | --- | --- | --- | --- | --- | | 出版业务 | —— | 298,025.94 | 200,329.57 | 32.78 | | 其中:教材教辅 | 256,287.84 | 146,388.74 | 83,308.62 | 43.09 | | 一般图书 | 547,427.07 | 109,681.76 | 83,012.25 | 24.32 | | 发行业务 | —— | 1,086,701.47 | 755,526.48 | 30.48 | | 其中:教材教辅 | 454,195.33 | 438,516.82 | 278,445.68 | 36.50 | | 一般 ...
新华文轩(601811) - 新华文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7 14:10
2024 年,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条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 计委员会专业职能,发挥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对 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 京成立,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1— 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 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