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60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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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科技(601778)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
2025-12-05 10:46
股权情况 - 控股股东晶科集团持股853,400,000股,占总股本23.90%[2] 股份质押 - 延长质押后累计质押222,000,000股,占所持26.01%,总股本6.22%[2] - 本次延长质押137,500,000股,占所持16.11%,总股本3.85%[2] 其他情况 - 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中限售、冻结数量均为0[5]
光伏供给侧反内卷及需求侧RWA创新
2025-12-04 15:36
公司概况与核心业务 * 公司为晶科科技 专注于光伏电站运营和新能源领域[1] * 公司在国内27个省份拥有610座电站 总装机容量近6GW 年发电量71亿度 涵盖地面、工商业、户用储能等多种类型[5] * 公司国内光伏总规模达1,650GW 持有6.5GW[1] * 公司储备项目包括7GW风光项目和10GW储能项目[1] * 海外方面 公司持有阿布扎比一期、二期共3.3GW电站20%的权益 并在阿根廷持有95MW 在沙特拥有350MW及450MW开工项目 同时在哥伦比亚、秘鲁等地开发新兴项目[1][5] RWA(真实世界资产)应用探索与优势 * 公司通过RWA将电站收益权转化为可流通代币 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融资 旨在降低投资者门槛 提高全球资产流动性和交易效率[1][2] * RWA应用的优势包括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资产流动性 通过碎片化分割收益权降低投资门槛 特别有利于推广至C端客户[2][4] * 全球RWA市场规模从2022年底的不到50亿美元增至目前的355亿美元 波士顿咨询预测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6万亿美元[1][2] * 公司通过逆变器、电表等设备实时采集数据并上链 验证数据真实性 设计智能合约 为RWA应用提供优质资产基础[1][4] 战略合作与资本布局 * 公司与蚂蚁数科合作 采用“绿色资产加跨境合规加区块链赋能”模式 实现可信的数据上链 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安全性[2][6] * 公司(金科)参与蚂蚁数科和海外的基金投资 基金第一期总规模为5,000万美金 公司持有其中3,000万美金 为最大出资份额持有者[7] * 该海外基金的投资目的包括促进海外电站资产发展 并介入公链建设 以构建自主可控的公链体系支持资产代币化项目[2][7] 产业布局重点与项目选择 * 公司在产业方面选择以工商业分布式电站为重点 目前持有1.5GW工商业电站[8] * 选择工商业领域的原因包括已有较多布局 与优质企业(如BAT和全球500强企业)合作有助于确保项目稳定性和经济收益 且工商业项目收益水平相对较高[8] 跨境RWA项目管理与合规性 * 实现跨境RWA项目需进行复杂的架构设计 包括境内外数据风险隔离 以及针对数据流、资金流的跨境设计以满足监管要求[9] * 数据流管理通过“两链一桥”可信链设计 将境内项目信息映射到境外区块链上 资金流通过外债、股权款形式以及还本付息和收益形式实现[10] * 确保收益持续性及合规性的措施包括筛选稳定资产 通过物联网接入数据并确保上链数据的标准与隐私合规 进行SPV投资者定位发行 以及通过智能合约实现实时收益查看[11] 政策环境与未来展望 * 香港稳定币法案的推动有助于RWA市场成熟 稳定币牌照的发行将提升RWA产品流动性 为普通投资者提供稳定的中间层收益产品[1][4] * 公司将以合规为底线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 专注于筛查合格投资者和管理数据出境合规化 旨在提升电站资产估值并参与塑造行业标准体系[12] * 公司采用轻资产模式 尽管国内电价市场化改革导致电价下跌带来估值挑战 但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盈利 现金流改善 长期拖欠的补贴问题逐步解决[2]
晶科科技(601778)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2-03 08:15
业绩相关 - 2025年1 - 9月连云港科华营业收入3541.82万元,净利润30.25万元[19] - 2025年9月30日连云港科华资产总额38860.20万元,负债总额38059.47万元,资产净额800.73万元[19] 担保相关 - 拟担保债务本金约37647.73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1] - 担保期限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1] - 金研资本为晶科科技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履行担保义务起三年[22] - 公司预计本次提供担保实际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16][23] 股权与融资 - 上海晶坪和杭州金研分别持有连云港科华5%、95%股权[15][19] - 连云港科华向华融金租申请4亿元融资租赁,截至2025年10月末本金余额约3.76亿元[15] 担保余额 -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8.512957亿元[26] -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权益比例为125.06%[26] -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9.227841亿元[26] - 无逾期对外担保[2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5 18:5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全部出席,由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 [2] 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完善公司治理并符合最新监管规则 [6]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6] 担保事项核心内容 -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连云港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约为人民币3.76亿元 [8][11] - 此次担保是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所持连云港科华全部股权的阶段性安排,预计实际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9][15] - 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参股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且股权受让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后实施融资置换以解除担保责任 [9][15][16]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98.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25.06% [17]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上述担保议案在内的事项 [19][22] - 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9][20][21]
晶科科技: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5 10:26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市值为120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发电运营业务,占比78.18% [1] - 户用光伏电站滚动开发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18.34% [1] - 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占比为2.51%,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合计为0.98% [1]
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交易审议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满足条件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满足条件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9] 信息披露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披露[21] 交易原则 - 开展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5] 交易管理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不使用募集资金[5] - 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审议并披露信息[8] - 可预计未来12个月交易情况,额度期限不超12个月[9] - 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协议等[11] - 财务部等负责日常运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批披露[14] 套期保值 - 跟踪净敞口变动,评估套期效果[17] - 亏损时重新评估有效性并披露[22] 档案保管 - 交易决策文件及原始档案保管至少10年[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以法律规定为准[24] - 董事会负责解释、实施和修订[24] - 晶科电力2025年11月修订制度[25]
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6]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日常交易披露标准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7] - 涉及出售产品等事项,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28]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业务变化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1]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6]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部署,财务部组织审计,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初稿[43]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3]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通过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44] 重大信息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46] 临时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应披露事项发生时,报告人需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提交支持性文件[4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评估、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起草信息披露文件,提交审定或审批后报交易所审核并披露[46][47] 信息发布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未披露信息[47]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7]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对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传闻及时澄清[49] 内部审计 - 内审部每季度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50] 文件保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6] 违规处理 - 公司董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58] - 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5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通报等,董事会应检查并追究责任人[70]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处分情况应报告[71] 其他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7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7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5]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本制度[76]
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5 10:02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在收到董高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履职与任免 - 独董辞任比例不符规定,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5] - 公司30日内解除被认定不适合任职董高职务[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0] 离职相关规定 - 离职董高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8]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0日内申请复核[11]
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改聘要求 - 除特定情形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无故改聘[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向前任了解情况并发表意见[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应通知相关方并便利前任陈述[1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5]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特定时段变更事务所情形[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9]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9]
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沟通交流[6]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6]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9] 调研管理 - 安排现场参观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7] - 与调研机构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7] - 就调研过程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8] 说明会召开 - 存在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4]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5] 员工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5] 工作内容 - 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6] 内部机制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6] 人员培训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6] 控股股东要求 - 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16] 发言限制 - 非授权培训人员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8] 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其他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采访参照本制度执行[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