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晶科科技晶科科技(SH:601778)2025-11-25 10: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6]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除“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外,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日常交易披露标准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7] - 涉及出售产品等事项,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28]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业务变化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1]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6]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部署,财务部组织审计,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初稿[43]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3]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通过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44] 重大信息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46] 临时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应披露事项发生时,报告人需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提交支持性文件[4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评估、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起草信息披露文件,提交审定或审批后报交易所审核并披露[46][47] 信息发布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未披露信息[47]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7]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对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传闻及时澄清[49] 内部审计 - 内审部每季度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50] 文件保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6] 违规处理 - 公司董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58] - 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5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通报等,董事会应检查并追究责任人[70]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处分情况应报告[71] 其他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7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7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5]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本制度[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