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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6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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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8月22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 2025-08-06 12:36
公司治理安排 - 百隆东方将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议程包含《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审议 [2]
百隆东方:8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6 08:23
公司治理 - 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结合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中棉纺行业占比92.26% [2]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占比7.74% [2]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06 08:16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0]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不适宜情形1个月内解聘[9]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9]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9] 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至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董事会秘书履职 - 公司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6]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良好品德[4]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6 08:16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形[6] - 重大信息遗漏认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以上[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遵照相关规则执行[8]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需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由内部审计部门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由内部审计部门调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1] 责任追究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5] - 公司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12]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 证券部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2]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3]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14] - 制度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负责制定等[16]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6 08: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日通知,临时提前两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方案[6] - 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筹备及执行决议[4]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等再报董事会[9]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任期情况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6 08:1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6] 减持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高人员不得减持股份[8]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9]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0]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06 0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3] - 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0][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7][29] 独立董事会议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31]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33]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33] - 会议记录等资料证券部保存十年[3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 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保存资料十年[3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7] - 相关人员配合,不得阻碍[37] - 履职涉披露信息及时披露[3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细则实施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43]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6 08:16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5] 工作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6]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8] 沟通内容与机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挑战等信息[8][9] - 公司可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0] - 公司应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0] 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场召开需网络直播[11] -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参与投资者说明会[20] - 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13]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13] - 公司应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应对措施[13] - 发现文件错误等应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并公告[14] 其他工作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4]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分类保管相关资料[14]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规定执行[16]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6]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6 08:16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且低于30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3000万或低于5%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12]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6] - 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0] - 控股股东控制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应配合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7] - 因公开招标等与关联人交易,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相关义务[1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06 08:16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证券交易所[16] 保密措施 - 与董事等签聘用合同约定保密义务[18] - 与中介服务机构签保密协议[18] - 内幕信息公开前妥善保管相关资料[18] - 文印员按批示数量印制文件,损坏资料当场销毁[20]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1] 信息传递与监管 - 内幕信息传递接收方填写知情人登记档案[22]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追究责任[22] - 对违规人员按情节轻重处分[22] - 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送监管部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