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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 骆驼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06
总则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障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 制度适用于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2]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 防范投资风险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3] 募集资金存放 - 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4]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专户 [4] - 境外项目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4]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4] - 协议需包括专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 大额支取通知 查询权限等条款 [4]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可终止协议 [4]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 [5] - 禁止通过质押 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 禁止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5]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6]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发表意见 并披露原因和计划 [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临时补流等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6]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1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7]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实施 产品需安全 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12个月 [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 限于主营业务 单次不超12个月 [9]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并注销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 [10][11]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低于100万或5%可免程序 [12]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 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 [13] 募集资金用途改变 - 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3]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 实施新项目 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视为改变用途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3]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14] - 变更募投项目需进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4] - 拟变更需披露原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可行性 投资计划等 [14] - 变更后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15] - 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15]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具体原因 已使用金额 完工程度等 [15][18]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需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5][16] - 财务部门需设立台账记录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6] - 审计部需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6] - 董事会需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 [16]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6] - 保荐人需持续督导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 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17] - 保荐人需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包括资金存放 项目进展 闲置资金使用等情况 [17][20][23] - 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20] - 公司需配合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督导 核查和审计工作 [20]
骆驼股份:9月22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 2025-09-04 13:36
公司治理安排 - 骆驼股份将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等事项 [2]
骆驼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4 13:36
公司治理动态 - 骆驼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9月4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2]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4 09:16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3次未配合,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可免审议[18]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可免审议[18]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7] - 募投项目资金支付困难,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17] 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并报审计委员会[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5]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5] 其他规定 - 闲置超募资金使用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17]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意见[26] - 公司配合督导、核查和审计,提供资料[26] - 保荐人督促整改违规并报告[26] - 违反规定承担法律责任[28] - “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实施[28]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4 09: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人。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 | | (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 表人。 | | |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9-04 09:15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 管理》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 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创立于上世纪80年代,于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专注于 汽车低压电源解决方案的综合性能源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低压电池业 务、回收业务等,已在全球建立十大生产智造基地、六大海外办事处,建有"三 位一体"的研发中心,打造"绿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04 09:15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以 OA 办公软件、微信等形式送 达全体董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骆驼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3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骆驼股份: 骆驼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9-04 09:12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襄阳大道19号骆驼低碳产业园4楼会议室 [1][2] - 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 [2][4] 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无 [2]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 [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 公司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 通过智能短信主动推送参会邀请和议案信息 [4] 参会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 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股票代码601311)有权出席会议 [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可参会 [6] 会议登记 - 股东需持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等材料 [6] - 登记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襄阳大道19号骆驼低碳产业园4楼董事会办公室 [6] - 联系方式:余爱华 电话0710-3340127 邮箱IR@chinacamel.com [6]
骆驼股份: 骆驼股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09:11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12月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并于2022年1月完成修订 [1] - 员工持股计划共收到认购款2975万元 参与员工44人 [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共424.99万股 占总股本0.36% 以7元/股价格非交易过户 [3] - 存续期48个月 分三期解锁 每期解锁三分之一 最长锁定期36个月 [3] 业绩考核与股票处置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达成 [4] - 三个解锁期对应股票均不予解锁 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出售 [4] - 截至2025年7月25日 424.99万股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4] 提前终止原因 - 原定存续期至2026年1月29日届满 [6] - 根据规定 股票全部出售后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6] - 2025年9月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终止议案 [6] 审批程序与后续安排 - 提前终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6] - 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 [6]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4 09: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促使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