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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6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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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子公司的主 要负责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 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报告义务。 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披露义务人"是指依据本制度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应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 擅自发布公司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2025 年修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4
(2025 年修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保障保持公 司的独立性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 准则——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及关联交易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12: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及关联交易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修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及关联交易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依据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采用逐级上报、逐级负责 的办法,即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应报告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 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和联络人,根据报告程序及时将相关信息逐级归集并向公 司信息披露指定部门报告的信息流转传递制度。 第三条 "及时"是指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上报信息的时间应在事项发生或 即将发生起一个工作日之内报告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络人为保证信息报送的 及时性,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2 12: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或单位。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 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2025^{k}\mathrm{\hat{H}}^{k}[\mathrm{\hat{\Xi}}^{k}]\mathrm{\hat{J}}\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含企业 债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不 得有虚假记载;应当合理、谨慎、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应当内 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不得含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 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三条 公司应当注重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揭示公司的资信状况和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12: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敬 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2 12:04
(2025年修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完成以及年报中各 项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全面介绍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当安排独立董事进 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当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中华人民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2 12: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 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 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 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重庆水务(601158)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2 12: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 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 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2025 年修订)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
重庆水务(601158)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2 11:4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35.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6%[2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5.19亿元,同比增长7.16%[39] - 营业收入35.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6%[47]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9亿元,同比增长7.16%[65] - 公司营业总收入从32.83亿元增长至35.19亿元,增幅7.16%[16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至16.44亿元人民币[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06%[2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4.58亿元,同比增长10.06%[39] - 净利润为4.58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长10.06%[65] - 净利润同比增长9.8%至4.62亿元人民币[1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9%[2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3.96亿元,同比增长18.69%[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从3.34亿元增至3.96亿元,同比增长18.69%[141]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24.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9%[47] - 财务费用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73.96%,主要因日元汇兑损失[47] - 公司财务费用从0.93亿元大幅增加至1.62亿元,增幅73.93%[160] - 利息费用同比增长2.3%至1.48亿元人民币[16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1.9%至46万元人民币[163] - 信用减值损失转亏为633万元人民币[161] 各业务线表现 - 自来水供应销售收入8.42亿元,同比增长4.20%[34] - 污水处理销售收入21.53亿元,同比增长10.57%[34] - 自来水供应毛利率14.41%,同比下降1.53个百分点[34] - 污水处理毛利率35.94%,同比上升2.84个百分点[34] - 自来水业务营业收入8.57亿元,污水处理业务营业收入4.96亿元[56] - 公司供水业务拥有重庆市主城区30年特许经营权(2007年起)[30] - 公司排水业务拥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30年特许经营权(2007年起)[30] - 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设计能力达2,042吨/日[31] - 公司自来水供应产能为328.71万立方米/日,同比减少0.20万立方米/日[34] - 污水处理产能为558.795万立方米/日,同比增加27.50万立方米/日[34] - 污水处理产能增长27.5万立方米/日[66] - 公司拥有41个水厂,日设计供水能力328.71万立方米[42] - 公司运营123座污水处理厂,日设计处理能力558.80万立方米[42] - 公司供水生产能力达328.71万立方米/日[191] -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日处理能力为558.795万立方米[193] - 公司目前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数量为123个[193] 各地区表现 - 昆明渝润水务第二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核定为3.92元/吨[38] - 核定昆明渝润水务第二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为3.92元/吨[66] - 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第三期污水处理价格调整为4.75元/立方米[37]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果园污水处理厂服务费核定为4.76元/立方米[37]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复盛污水处理厂服务费核定为3.43元/立方米[37]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污水处理厂服务费核定为3.11元/立方米[37] -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至少4个污水处理厂(肖家河、城北、城南、长寿)[76] - 重庆水务集团龙兴排水有限公司运营3个污水处理厂(水土、复盛、果园)[76] -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至少11个污水处理厂(李家沱、黔江盛黔、彭水徐家坝、彭水外河坝、庙嘴、巴南、涪陵江东、石柱、武隆、南川城北、南川东城)[76][77] -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黔江地区运营2个污水处理厂(盛黔、新城)[76][77] -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运营永川污水处理厂及璧山分公司2个厂(观音塘、青杠)[77] -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运营2个污水处理厂(几江、中渡)[77] - 重庆水务集团合川供排水有限公司运营1个污水处理厂[77] - 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运营2个污水处理厂(主厂、南区)[77] - 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运营1个污水处理厂[77] - 重庆市大足排水有限公司运营1个污水处理厂[77] - 公司运营多个污水处理厂,包括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78]和城北(三角滩)污水处理厂[78] - 公司运营重庆市荣昌区荣泉水务有限公司[78] - 公司运营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双桥污水处理厂[78] - 公司运营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多个污水处理厂,包括万州沱口[78]、明镜滩[78]、申明坝[78]、云阳[78]、口前[78]、谭家沟[78]、巫溪[78]、巫溪新县城[78]、巫山[78]、城口[78]、忠县苏家[78]和梁平[78] - 公司运营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78] - 公司运营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79] - 公司运营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79] - 公司运营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9] - 公司运营邻水县坛高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79] - 公司运营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多个水质净化厂,包括第九[79]、第十一[79]、第十三[79]、白鱼口[79]、海口[79]、洛龙河[79]和第十四水质净化厂[7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1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9.43%[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81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9.43%,主因收到财政局污水处理资金增加[47][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25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62.49%,主因购买保本理财产品[47][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0.02亿元人民币,同比激增490.69%,主因发行可转债筹资[47][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至9.806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4.682亿元增长109%[1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4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12.461亿元恶化62%[1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提升至10.022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1.697亿元增长490%[167]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6.90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7.213亿元下降4%[167]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756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941亿元增长28%[167] - 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至41.783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0.253亿元增长16,415%[16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0.72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2.238亿元增长83%[16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4.7%至33.96亿元人民币[1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0.6%至38.91亿元人民币[166]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01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6.103亿元增长41%[169]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49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0.994亿元恶化1,907%[16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251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4.003亿元下降28%[167] 资产和债务 - 合同资产17.83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25.10%,主因财政局结算污水处理量未经核定[49][50] - 合同负债11.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96%,主因预收财政局污水处理服务资金[49][51] - 公司总资产为355.7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06%[2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总资产355.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6%[39] - 总资产达355.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6%[65] - 公司总资产从338.63亿元增长至355.78亿元,增幅5.07%[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0.0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减少0.62%[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71.09亿元略降至170.03亿元,降幅0.49%[155] - 公司总负债从166.13亿元增长至184.33亿元,增幅10.95%[155] - 货币资金余额为17.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2.3%[1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5.5亿元人民币,期初为零[153] - 应收账款余额为8.7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20.7%[153] - 合同资产余额为17.8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25.1%[153] - 应付债券余额为39.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91.0%[15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4.2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42.3%[154] - 长期借款余额为63.5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0.3%[154]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3.57亿元降至13.15亿元,降幅3.10%[156] - 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15.50亿元[156]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3.90亿元大幅降至0.20亿元,降幅94.83%[156]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维持在132.08亿元水平[157] - 母公司应付债券从10.00亿元大幅增加至39.10亿元,增幅291.02%[157] - 公司(非合并)有息债务余额从53.46亿元增至72.25亿元,同比增长35.15%[133] - 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余额从100.98亿元增至120.32亿元,同比增长19.15%[136] - 公司信用类债券占有息债务67.82%,其中公司债券3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9亿元[135] - 银行贷款占有息债务32.01%,余额23.13亿元[135] - 流动比率从0.59提升至1.03,同比增长74.58%[140] - 速动比率从0.55提升至0.98,同比增长78.18%[140] - 资产负债率从49.06%上升至51.81%,增长2.75个百分点[140] - 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1.81%[150]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收到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合计约6124.64万元人民币[2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171,240.54元[2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污水处理服务等增值税返还金额为3,402,423.17元[27] - 重庆农商行股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为8.687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8.6%(增值1.3625亿元)[54]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0.1%至9884万元人民币[1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51.5%至1.15亿元人民币[161][164] 融资和募集资金 - 完成1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66] -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1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8.945亿元[100]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39亿元,投入进度91.77%[100] - 超募资金金额为0[100] -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9亿元人民币[110] - 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理资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7亿元人民币,进度100%[102] -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投入募集资金1.945755亿元人民币,累计投入进度20%[102][10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0.544328亿元人民币,置换17.393012亿元人民币[104][10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亿元人民币,期末余额1亿元人民币[105]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合计542.45万元人民币,自筹资金支付145.99万元人民币[106][109] - 审计及验资费用自筹资金支付88.44万元人民币[107] - 律师费用自筹资金支付38.21万元人民币[107] - 资信评级费自筹资金支付9.43万元人民币[107]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自筹资金支付9.91万元人民币[109]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亿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占比46.58%[142] - 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为19亿元人民币,占发行总量的100%[147] 债券和债务工具 - 公司存续债券"20渝水01"代码163228,发行规模20亿元,票面利率3.37%,2025年3月10日到期[124] - 公司存续债券"21渝水01"代码188048,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3.80%,2026年4月26日到期[124] - 公司发行25渝水01债券总额8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2.14%,期限5年(2025-02-26至2030-02-26)[125] - 公司发行25渝水02债券总额12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2.43%,期限10年(2025-02-26至2035-02-26)[125] - 21渝水01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0亿元人民币,报告期末余额0元[128] - 25渝水01债券募集资金总额8亿元人民币,报告期末余额0元[128] - 25渝水02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亿元人民币,报告期末余额0元[128] - 25渝水01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5年3月10日到期的20渝水01公司债券[130][131] - 25渝水02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5年3月10日到期的20渝水01公司债券[130][131] - 21渝水01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允许的其他用途[132] -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债券均按时偿付利息,未发生违约情况[127] - 公司所有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均符合约定用途,未发现违规情况[132] -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均为AAA,评级展望稳定[150] 子公司和投资 - 主要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4,424.63万元人民币,总资产88.36亿元[56]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651.7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96亿元[56] - 公司出资2.45亿元人民币(占总投资24,500万元的10%)设立管网运维合资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出资[52] - 公司以5,382.49万元人民币收购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51%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52] - 收购重庆分质供水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5382.49万元[90] - 主城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收购价6525.52万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6525.52万元[91] - 主城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资产评估值7938.17万元,负债评估值1412.65万元[91] - 8个污水处理项目收购价56197.1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56197.16万元[92] - 8个污水处理项目已支付款项51581.64万元[92] - 4个污水处理项目收购价55628.8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55628.88万元[93] - 4个污水处理项目已支付款项52847.44万元[93] - 出资245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管网运维公司[94]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含22家子公司[193][194] 关联交易和承诺 - 重庆德润环境于2015年11月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重庆水务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81] - 若获得与重庆水务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将优先让渡予重庆水务或代为培育后以公允价格转让[81] - 重庆德润环境承诺承担因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给重庆水务造成的全额经济损失[81] - 重庆德润环境于2015年11月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按市场公允原则操作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82] - 关联交易决策将严格遵循重庆水务《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82] - 承诺保持重庆水务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方面的独立性[82] - 所有承诺自2015年11月出具日起生效,并在重庆德润环境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81][82] - 若因政策调整或市场变化无法履行承诺,将提前向市场公开解释并披露原因[81][82] -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承诺自2010年3月2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其持有的重庆水务股份[83] -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2007年10月12日签署并长期有效 除非控股比例低于30%或失去董事会控制权[83] - 重庆德润环境承诺2024年5月至可转债实施完毕期间遵守证监会最新填补回报规定[83][8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2024年5月至可转债实施完毕期间不进行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84] - 重庆德润环境2015年10月29日承诺股份过户后6个月内不转让标的股份[84] -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2025年3月接收重庆水投100%股权 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