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
搜索文档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报告披露 - 制度适用公司包括本部、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2]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8]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报告按规定审计[9][10][11] 重大事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等属重大事件[14]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4]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1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证券事务部牵头,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21] - 涉及董、股东会决议信息由证券事务部编制临时报告披露[21] - 重大事件且无须审批的按流程由证券事务部编制报告披露[21] - 控股子公司特定事件后续流程同公司重大事件[22] - 董、高管知悉重大事件通报董秘,董秘判断披露并呈报董事长[22]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首要责任,董秘协调[26]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6][2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9] - 董、高管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1]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原则上直通披露,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流程[33][34] - 准确选择公告类别,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披露[35] - 信息披露文件及内部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2] - 与特定对象沟通实行预约制度,不得提供未披露信息[35]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36] - 内幕信息接触人员负有保密责任[38] - 建立并执行财务内控,内审部门监督[39] - 信息披露文件及资料档案管理由董秘负责,证券事务部承办[41] - 制度自2025年8月29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49]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于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于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应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谋利[10]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和档案汇总[15] - 重大事项相关主体应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4] - 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相关主体需配合[16] 违规处理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损失[19] - 控股股东等违规,董事会发函提示风险,保留追责权利[20] - 中介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保留追责权利[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操纵股价造成重大损失,交由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20]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2]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报,每份登记表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事项[26]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减持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10]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7] 减持披露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 - 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9] 信息申报 - 相关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14]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核实收回[18][19] - 违规受监管和内部处分[20]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修订,由董事会解释[22]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2]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投资评审小组 - 由总经理任组长,可另设副组长一名[4] 会议规则 - 需提前5天通知,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10年[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为非公司高管董事,超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议年度审计计划、监督内控、审查财务信息等[4][5] 财务报告流程 - 披露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七月或八月对中期财报表决提交审核[7] - 年度审计前确定审计计划[8] - 督促提交财报初稿、正式稿等[9] - 年审前后审阅财报并形成意见[8] - 对年度财报、内控自评报告表决提交审核[12] 沟通机制 - 至少每年与外聘机构单独开会一次[9] - 外聘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前进行讨论[9]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09:32
会议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半数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半数以上同意[7] 会议召开规则 - 公司可不定期召开,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0]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0] - 需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会议表决与资料保存 - 表决为记名投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13]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16]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9 09:19
会议信息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9月18日13:00 - 14:00召开[2][4] - 会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进行[2][5] - 投资者可在9月11日至17日16:00前预征集提问[2][6] 参与人员 - 参加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5] 报告发布 - 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2]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为证券事务部,电话0574 - 88208337[7] - 联系邮箱为ssgf@shanshan.com[6][7]
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9 09:16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会计政策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底对各项资 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各项资产的价值减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现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项目 | 减值明细 2025 | 年半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 --- | --- | --- | | 资产减值准备 | 存货跌价准备 | 115,489,557.97 |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38,209,799.55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9,189,327.93 | | | 小计 | 162,888,685.45 | | 信用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16,448.21 | ...
杉杉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79.59%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9:1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8.58亿元 同比增长11.78% [2] - 净利润2.07亿元 同比增长1079.59% [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6 19:46
司法拍卖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580,000股被司法拍卖 占其持股总数100% 占公司总股本1.32% [2] - 拍卖已完成竞拍 用户魏巍以最高应价胜出 成交价格为315,728,193.9元 [3][4] - 最终成交需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后续尚涉及缴款及股权变更过户环节 [2][5] 股权结构影响 - 本次拍卖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92,849,126股 占总股本26.36% [6] - 若全部完成过户 持股将降至563,269,126股 占总股本比例降至25.04% [6] - 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 公司运营状况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6] - 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