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6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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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程序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按上述流程处理[13]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4][15]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资金使用规定 - 关联人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关联人使用[10]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6]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合法、必要、合理、公允,保持独立性[2]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5]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实施管理[28]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督促内审机构每半年检查关联交易并提交报告[28] - 公司总部各部门对关联交易管理负直接责任,明确管理部门落实职责[28]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管理原则与对象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或个人[5] 沟通与工作开展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7]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规范披露要求[8] - 法定信息披露各部门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完成报告[16] - 非法定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13] - 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协助做好信息披露[16] 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16][17] - 档案按方式分类存档保管[17] 其他要求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8][9]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11] - 接待来访者做好来访记录,建立来访档案[17] 制度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7 09: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4]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4]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三次以上等人员不得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的独立董事,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2]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25]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1]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应被采纳[3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审计相关安排 -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审计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安排等资料[35]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并记录[36]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36] 制度施行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4]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股份交易规则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股票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5] - 董高人员任职期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8] - 以年末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8]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9][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后二个交易日内,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1]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交易限制 - 董高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3] - 未申报或披露股份变动,董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申报披露[15] - 违反制度,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警告、处分等[15] - 禁止买卖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15] - 短时间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5]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5]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监管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 其他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6]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审计汇报与计划 - 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审计工作汇报[5] -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报党委会前置研究,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18] - 可根据情况调整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并按程序审批[20] 审计流程与权限 - 内部审计分计划、准备等阶段[16] - 审计实施3日前发审计通知书及资料清单[22]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有参加会议等工作权限[12] 审计意见与整改 - 被审计单位7个工作日内对审计底稿提书面意见[26] -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有异议报董事长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协调[27,28] - 明确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30] 审计成果与处理 - 审计总结提建议,结果及整改情况作考核依据[35,36] - 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委[29] - 对违规情形处理相关责任人[37,39]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自行判断暂缓、豁免情形,接受上交所事后监管[4]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 - 办理需执行内部审批程序[9] - 登记相关事项,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人员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13] 知情人承诺 - 遵守制度,严格保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23] - 不利用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及衍生品[23] - 不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中使用相关信息[23]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3] 施行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决策机制完善 - 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机制[2] 授权原则与模式 - 董事会授权遵循审慎等原则[3][4] - 采取“制度 + 清单”模式授权,清单动态管理[6] 授权限制与报告 - 投资、融资不得突破年度预算和计划总额[9] - 被授权人每半年报告行权情况[9] 授权调整与转授权 - 董事会对授权动态调整,特殊情况可收回[11] - 被授权人转授权需董事会同意,不得二次转授[13] 责任与施行 - 董事会对授权监管,违规各方担责[15][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施行[20]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7 09:4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需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6] - 除董事长等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7] - 计提资产减值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20]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 - 报告义务人做好信息收集等工作[22] - 触及决议等时点需及时报告[22] - 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23] 重大事项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处理[23] 违规处分 - 未上报等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受处分[25] - 泄露重大事项责任人受处分[27] 保密要求 - 未公开重大事项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7] - 重大事项泄露及时通知并采取补救措施[2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7 09:46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1名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3]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可提前或延期[14] - 三分之一以上副总经理提议可临时召开[14] 文件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16] - 总经理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1次工作[17]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7 09:4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公司应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6]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9][11] 职责与施行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