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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6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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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60075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磊)
2025-06-04 13:01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其亲属情形[4] - 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和通报批评[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6] 审查与承诺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规和业务规则,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9]
锦江酒店(60075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磊)
2025-06-04 13:0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张磊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参加上交所独董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2] - 特定持股及亲属、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5][6] - 受处罚、谴责或批评人员不能担任[7]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7] - 提名人核实候选人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10]
锦江酒店(60075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九评)
2025-06-04 13: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5]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符要求[6]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不符要求[7]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1]
锦江酒店(60075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晖明)
2025-06-04 13:01
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张晖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情况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职经验[2] - 被提名人无相关持股及亲属关联情况[6] - 被提名人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7]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处罚及批评记录[8]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不超三家且任职不超六年[8] 资格确认 - 提名人核实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11]
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06-04 12:33
募资情况 - 2021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9.99亿元,净额49.79亿元于3月9日到账[1] 项目投资 - 截至2025年4月30日,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累计投入3.6亿元,进度15.64%[3][5] -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累计投入15亿元,进度100%[3][5] - 收购WeHotel90%股权累计投入11.77亿元,进度100%[3][5] 项目调整 - 拟增加锦江都城为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实施主体,投入23.01亿元[6] - 2025年6月4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不涉及变更且符合规划[9] - 保荐机构对增加实施主体及专户事项无异议[11]
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4 12: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9]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原因[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可提议解除职务[13]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16]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独立董事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专门会议[14] 其他事项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 除津贴外不得取得其他利益[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批准日施行[24]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规定[24]
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4 12: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7]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控股股东应尊重建议[7][8]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8]
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4 12:32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3]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3] - 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3] 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4]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4][5]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季报等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股票[5]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不超6个月[6]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6]
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4 12:32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通知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等内容[5] 决策流程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并含多项内容[4]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事项[6]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6] - 会议档案应至少保存十年[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8]
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4 12: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3] 专户管理与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6]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于特定程序[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时可免于特定程序[15]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7]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履行相应程序[19] - 募投项目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实施主体或仅变更实施地点,不视为用途变更[19]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延期需披露未按期完成原因等并履行决策程序[23]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