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稿)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9]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原因[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可提议解除职务[13]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16]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独立董事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专门会议[14] 其他事项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 除津贴外不得取得其他利益[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批准日施行[24]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规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