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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价格探底点评:海外产能关停,国内苯酚行业有望否极泰来
民生证券· 2025-07-08 08:29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推荐(维持评级) [5] - 公司评级:中化国际、华谊集团、维远股份、万华化学均为推荐 [4] 报告的核心观点 - 目前国内苯酚价格处于探底过程,为2023年6月以来最低水平,近5年价格处于低位 [1] - 英力士关停德国苯酚生产基地,或引发欧洲苯酚行业关停潮,原因是欧洲能源成本高和二氧化碳关税政策,使其在竞争中丧失竞争力 [2] - 国内苯酚产能增速放缓,进口替代和出口进程加速,2024年产能增速降至3.57%,进口量下降、出口量显著增长 [2] - 海外核心苯酚产能退出有望刺激国内企业产销量增长,利好国内苯酚丙酮生产企业业绩改善 [3] 相关目录总结 事件 - 7月7日华东地区苯酚价格收于6550元/吨,7月以来均价6562元/吨,2025年1 - 6月国内苯酚均价7026元/吨 [1] - 2021 - 2024年国内华东苯酚均价分别为8859元/吨、10023元/吨、7734元/吨、7914元/吨 [1] 海外产能情况 - 英力士计划永久停止德国格拉德贝克苯酚生产基地生产,该基地年产苯酚65万吨、丙酮40万吨 [2] 国内产能及消费情况 - 2021 - 2024年国内苯酚有效产能从333万吨/年增至657万吨/年,CAGR达25.43%,2024年增速降至3.57% [2] - 2021 - 2024年国内苯酚表观消费量从308万吨增长至524万吨,CAGR达19.37% [2] - 2021 - 2024年国内苯酚进口量从52.23万吨下降至24.96万吨,CAGR为 - 21.82% [2] - 2021 - 2024年国内苯酚出口量从13.51万吨下降至7.91万吨,CAGR为 - 16.35%,2024年出口量增速高达184.81% [2] 投资建议 - 建议关注维远股份(44万吨/年)、华谊集团(16万吨/年)、中化国际(40万吨/年)、万华化学(40万吨/年) [3]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 代码 | 简称 | 股价(元) | EPS(元) | | | PE(倍) | | | 评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E | 2026E | 2027E | 2025E | 2026E | 2027E | | | 600500.SH | 中化国际 | 3.88 | -0.16 | 0.04 | 0.23 | / | 95 | 17 | 推荐 | | 600623.SH | 华谊集团 | 7.80 | 0.63 | 0.68 | 0.76 | 12 | 12 | 10 | 推荐 | | 600955.SH | 维远股份 | 14.14 | 0.06 | 0.58 | 0.88 | 252 | 24 | 16 | 推荐 | | 600309.SH | 万华化学 | 54.27 | 3.75 | 4.22 | 4.98 | 14 | 13 | 11 | 推荐 | [4]
华谊集团: 关于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21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谊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 [1] - 公司与上海华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1] - 该交易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关联交易进展 - 三爱富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2] - 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三爱富6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向上海华谊支付剩余交易款项 [2]
华谊集团: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21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要点 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全体董事负有勤勉尽责义务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1][5]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不足5名、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4][10] - 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职权包括选举董事、批准财务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修改章程等 [3][9] - 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如合并分立、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 [14][15][16] - 对外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 [4][11] 召集程序与提案规则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5][13][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 [8][20]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 [8][21]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 [14][15]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7][48]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强制采用 [18][51] 会议记录与法律责任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3][24][67] - 违规召集或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的,证监会可责令整改或采取监管措施 [25][26][70]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修订需股东会审议 [8][26][75]
华谊集团: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2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2]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并报董事会任免 [2][4] - 董事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比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经营层权限与职责 - 总裁向董事会负责,经营层获授权对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资产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4] - 经营层可决策年度总额在应收款项余额5%以内的坏账核销,关联交易需遵守监管规定 [4] - 公司建立创新容错机制,符合规定的创新项目未达预期不对高管做负面评价 [4] 会议管理制度 - 实行总裁主持下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每周召开1次讨论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 [5] - 参会人员包括内部董事、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5] - 会议决定事项需经总裁签发后实施,需董事会批准的事项须先报批 [5] 高管任期与报告制度 - 总裁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其他高管任期与总裁相同 [3] - 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情况 [5] - 涉及员工权益的决定需事先听取工会意见 [6] 制度解释与修订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6] - 细则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尽快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程序相同 [6]
华谊集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核心要点 总则 - 设立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1] - 委员会职能涵盖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法治建设及可持续发展(ESG)事项研究 [1][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7名董事构成,含3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董/三分之一董事提名 [1][3] - 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空缺时按规则补选 [1][5][6] 职责权限 - 研究建议范围包括: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ESG事项及法治建设 [2][8]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监督已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2][9] 决策程序 - 相关部门需提前准备重大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合作方资料及总裁办公会决议等材料 [2][10] - 委员会讨论议题后向董事会提交结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3][4][16]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临时召开,出席门槛为三分之二委员 [4][12][13] -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表决以举手表决为主,允许远程参会但委员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 [4][13][14] - 科技发展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4][15][18]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日起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尽快修订 [5][22][2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涵盖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 [5][21]
华谊集团(60062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1 09:01
人员任期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总裁任期[6] 人员任免 -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报董事会任免[5] 决策授权 -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对不超3亿元的资产相关事项决策[9] -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对年度总额在应收款项余额5%以内的坏账核销决策[9]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裁主持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14][15] 报告与意见听取 -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定情况[17] - 总裁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决定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20]
华谊集团(6006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01 0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五名等情形发生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8]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2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2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2] 投票制度与方案实施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决议撤销与记录保存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3]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监管与规则相关 - 交易所可对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要求董事会解释并公告[39]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责令限期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9] - 公告等需在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39]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等执行,冲突时以后两者为准[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9]
华谊集团(6006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1 09: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委员由提名后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要职责是研究战略等并提建议[6] - 会议有召开、表决等相关规定[11]
华谊集团(6006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1 0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独立董事任期 - 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7]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检查频率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检查[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提案与决策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12][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会议表决与召开方式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7] 会议列席人员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17] 专业意见聘请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7]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人员需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8] 议案与结果报告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8]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 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0] 细则施行与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华谊集团(6006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2025-07-01 09:01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规定 - 连续任期不得超六年,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补选[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7]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13] - 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