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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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3-25 08:4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部 门设置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室、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息资讯部、资产 管理部、城市更新部、工程管理部、前期规划部、招标合约部、财务部、招商部、 服务部、数智产业发展部、投资部、战略研究室、媒体品牌部、科技管理部十八 个部门。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 对内部组织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5-00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市北高新(600604)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20 09:30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25年1月24日公告发出 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 会议出席对象、网络投票的方法及时间,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联 系方式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14:00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 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20 09:30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369 | | --- | --- | --- | | 其中:A | 股股东人数 | 357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 股) | 1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 872,120,134 | | 其中:A |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56,341,687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 股) | 15,778,44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46.555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 | 其中:A |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7129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0 09:30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选举公司独立董事任新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孙中峰先生、黄钟伟先生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2-06 11: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月20日14:00召开[2] - 地点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2] - 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主持,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2] 议案相关 - 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6] - 提名任新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 被提名人信息 - 任新建1976年3月出生,博士,正高级经济师[7] - 任新建现任上海华略智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7]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16:00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月17日发通知,1月23日通讯召开[1]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1] 议案表决 - 提名任新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1-23 16:00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六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万 篷先生提交的任期届满辞职报告,何万篷先生自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等所有职务。 何万篷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 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5-00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任新建简历 鉴于何万篷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3 16: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月20日[3][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3]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4点,地点在上海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4] 股权登记信息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1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月14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月11日[9] 审议议案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应选1人,选举任建新为独立董事[5] 投票规则信息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20] - 投资者持有100股,在“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表决权[21] - 投资者持有100股,在“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1] - 投资者持有100股,在“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1]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00 - 16:00,地址在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12] - 现场登记问询电话为021 - 52383315,传真电话为021 - 52383305[12]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方式为上海静安区江场三路262号1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436,电话021 - 66528130[13]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5-01-23 16:00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任新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任职资格 - 部分人员不具备独立董事独立性[3] - 受处罚人员不能担任独立董事[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7]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任新建)
2025-01-23 16:00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1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重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任新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