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6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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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10-24 10:02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1 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 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10:0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制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 独立董事职责 - 履行年报职责应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需签字[3] - 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5] - 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8] 沟通与汇报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财务总监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6]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7] 异议处理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经全体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9] 监督与报告 - 发现违法违规督促纠正并报告[4] - 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年度述职报告[4]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0:02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0: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出席资格 - 同一股东委托多人出席会议,委托书签字样本明显不一致,出席资格无效[20]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 表决回避与计票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25]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决议内容 - 股东会决议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9] 提案公告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4]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5] 信息公布 - 公告等信息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38]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在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时也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8]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 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 1 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 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0:0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本公司信息披露,该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1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 ...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高管薪酬制度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奖组成[7] - 基本年薪按月平均税前发放,年度绩效奖根据考核核定[7] - 高管薪酬依据同行业薪资、公司经营等情况调整[8] 绩效考核 - 绩效考核以公司战略和效益为出发点,兼顾整体及分管业绩[10] - 考核指标由多部门根据经营目标和分管工作提出[11] - 考核后根据结果发放绩效奖金,违纪等情况不发[11] 激励计划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其他激励计划[13] - 公司可视情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考核[13]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ESG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ESG管理制度[1] 治理架构 - 公司ESG治理及管理架构分决策、管理、执行三层[6] - 董事会是ESG管理最高决策机构[6]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8] - 管理层组织推进,董事会办公室牵头[9] - 各职能部门是执行主体,分三组[7][8] - 所属各单位是责任主体[8] 工作方向 - 环境方面以“零碳园区”为目标开展工作[11] - 社会方面保障权益、助力乡村振兴[12] - 公司治理方面健全体系、保障股东利益[13] 利益相关方管理 - 公司加强ESG利益相关方管理,建立机制并披露信息[17][18] - 各部门回应利益相关方诉求[18] 报告编制与发布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编制年度ESG报告,次年4月底前与年报同发布[20] - 编制报告参照多份文件标准[21] - 报告发布后宣传推广,纸质版可赠阅[24] 监督管理 - 公司加强ESG监督管理,工作履责纳入考评体系[23] - 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追责[23] - 对履责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2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实施[26][27]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则[26]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对外投资审议规则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9]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0] - 对外投资未达董事会权限范围,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实施[11] - 制度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1]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修订亦同[21]
市北高新(600604) - 市北高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4 10:02
信息申报 - 新任职董事和高管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职董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5] 减持限制 - 董高离职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 - 公司或董高涉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6] - 董高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6] 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7] 减持规则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0]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股数等,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减持过半或时间过半披露进展[11]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立即披露进展并说明关系[11]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1] - 未实施或未完毕区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11] 违规处理 - 董高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1] - 董高涉嫌违规交易,董事会通报批评报监管处理[1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